我爸爸去世了,我爷爷与叔叔要与我妈妈断绝关系。我们想写一份断绝关系的协议,请问如何写??因为我爷爷与叔叔天天来我家闹,让我们无法正常生活。希望把这种以后与他们无关系的事写在书面上,如何写??
因小时候对我拳打脚踢甚至发展到更严重,现在出门在外的我不愿意回那个家,每每回老家想想去看看年迈的外婆和我的小姨家,可是父母要告外婆和小姨窝藏罪,窝藏我,我想趁这时候跟他们断绝关系,不知走法律程序如何做?
继母抚养继子18年(7-25)岁,2010年4月其父亲死亡后20天,其子把母亲告上法庭要分家产,母亲伤心欲绝,要与其子断绝母子关系,断绝关系后孩子是不是应该给其母亲后半生的赡养费,应该怎么给?母亲今年51岁,孩子26岁有固定工作工资2500元左右,孩子以结婚。
女方有了男方的孩子,但是男方以不确定孩子是否是他的为由,拒绝办理结婚证,说必须等孩子出生后做了亲子鉴定才打结婚证,现在女方很伤心,想与男方签订断绝关系协议(孩子出生后归女方所有,与男方无任何关系),但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断绝血缘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那女方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还有别的法律可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