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师您好: H中级法院判决单位F向个人J赔偿60000元,2010年6月2日经G法院向F送达,F以本单位已经重组到Q单位为由,不予支付。2010年6月18日G法院受理了J提出的执行申请,G法院经调查于2010年9月26日向F的上级单位Q送达了执行裁定书,27日Q提出书面异议,29日G法院驳回异议,10月9日Q向H中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H中级法院于11月15日向Q送达驳回裁定。 请问: 1.G法院6个月的执行结案日期应为何时? 2.迟延履行的利息从何时开始计算?如何计算?
想咨询一下,如果员工从一个公司调至另一个公司,两个公司法人不同,但是总经理相同.后面的公司会履行前面公司的一切法律义务,在公司服务年限也会连续计算.这种前提下,要是变更劳动合同主题,是否可以指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还是需要解除原公司劳动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如果重新订立,是否也许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变更协议,写明原因?
被执行人是有限公司,(在诉讼前已被吊销) 判决生效后我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说找不到公司了,我说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法院说那得另行起诉。还要承担股东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 我咨询律师,律师说,可以变更股东为被执行人,他有办法,只要给他代理费,他就能搞定此事。 法官和律师说法不一,我想问: 谁的说法是对的
我是孩子母亲孩子现在我的名下我们协议 离婚,我没有正式工作现在感觉带孩子压力太大,而且事实我和孩子生活在经济和环境中太困难了,我对他的生活实在是没有保障,他爸爸是国营正式职工身边还有爷爷和奶奶帮助,我是外地人身边又没有亲人,我压力太大自己都很难保障自己的生活我一个月才挣1200元,所以我想为孩子各方面着
男方提出协议离婚,家中财产和孩子全归女方(孩子16岁,只愿随女方)。家中财产为一套货款的房屋(产权上有共有人),如果协议离婚,女方如何保护自已应有的财产?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房产权,取消共有人(除将货款还清这一方法外可有其他的方法变更产权)。
你所答复的陕西省企业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标准为3500元,抚恤费标准为:病故的是病故时的十个月退休金,因公死亡的是因公死亡时的二十个月退休金,革命烈士是四十个月退休金。以上标准是由啥时起执行?企业性质有无全民与集体之分?以上费用是由参保企业支付还是由社保中心支付?
某“有限公司”欠我退货款,法院判决后执行已达两年之久,却因“老赖”以种种方式逃债不能兑现。法院查实该公司有房产可执行,却因此房产是在法人代表自家房基地上,村委会不同意拍卖,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另外,此有限公司是夫妻办的私人公司,是否可以执行法人代表既董事长的个人财产?
我申请法院执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这个股份公司拒不配合提供变更手续,而工商局依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 说必须有股份公司提供手续才能办理,可股份公司就是不提供,这个问题该怎么办,求专业律师指点一下。
律师您好: H中级法院判决单位F向个人J赔偿60000元,2010年6月2日经G法院向F送达,F以本单位已经重组到Q单位为由,不予支付。2010年6月18日G法院受理了J提出的执行申请,G法院经调查于2010年9月26日向F的上级单位Q送达了执行裁定书,27日Q提出书面异议,29日G法院驳回异议,10月9日Q向H中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H中级法院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