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知道了当事人的案底 应采取如何法律手段或有没有这个权利
以前犯过刑事并且已经结案了留下案底的,派出所查站住证知道了你的案底,他有权利对你拍照和要当事人了解工作情况吗?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主要负责社区城中村管理,为了更好的做好冶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公司配了摩托车负责村里治安巡逻。今天因为有事出去办事,回来时在一个十字路口给派出所两名治安员拦住,说我的车那里来的,我说是物业公司,并表明自己的身份,后来一位名警过来,问公司的车有没有办手续,我说不清楚。然后就给我开
当事人在派出所调解过程中,对方有三名二十出头的男青年把我的店砸了
我未成年女儿在我店与一成年女青年发生摩擦,对方就返回抓破我女脸。我的那口转身发现后急忙劝阻未成,于是打了对方一拳,才是对方停手,同时对方鼻子出血,在二十多天治疗中,对方多次带男青年几人恐吓并让先交15000元,我方未应。在派出所调解第二天,对方父母来我店将来我店的顾客逐一赶走,我们没理睬,谁知第二天下午
我家闹分家我父亲不同意把房子给老大。并切老大他要求做法非常过分。父亲把门锁上了,结果他报警把派出所叫来而且未和家父见面就把门窗撬锁进入。属于什么行为向律师求助请帮忙。 谢谢
派出所9月23日让我看肇事者由派出所8月18日开的、医生9月7日签的“诊断说明书”,警官说是8月18日医院看的伤。9月23日尚未作法医鉴定。我方受害人已于9月5日经法检,9月20日拿到公安局9月13日法医签的“**损伤检验文证鉴定书”,鉴定为轻微伤。我疑为肇事者作假,尚需这些材料,我要复印,派出所有权拒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