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归前夫,但未进行过户,5年后前夫去世,房产归谁
我和前夫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当时考虑到前夫在当地没有亲人,所以协议离婚时将房子留给了前夫,前夫将购买房子是的负债一次性还清,但房产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户名仍然是我的,而且前夫并没有申请过户。今年9月,前夫因病去世,他的父亲想要将房子卖掉,请问前夫的父亲有权利卖掉房子么?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谁?
在此之前,前夫病危住院,曾经让我签了一份保证书,内容大概就是说这房子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为了让其安心养病以及让前夫的家人没有顾虑的好好照顾他,我签了那保证书,请问那份保证书对房产的归属问题有影响么?
男方结婚前已付首付购房一套,但未还清贷款,婚后,共同还清贷款后,男方将该房的一半产权以买卖合同的形式转让50%给女方,现起诉后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男方提出女方未按买卖合同的要求将50%的房款付与男方,法院判决女方应付男方50%的房款,请问婚后双方并未实行AA制,买卖合同也未写明如何支付50%房款的问题,如何分清是否
我的房子是婚前父母出钱以我的名字购置的,但房产证是婚后所在地统一办理的,房产证有前妻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协议房产留给孩子,家庭财产归女方,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与医疗各自一半,男女双方暂时可以居住,06年定的离婚协议至今三年多了,但房产证没有过户给孩子,在此期间女方带孩子已迁
夫妻双方(吴某,周某)2009年5月协议离婚时写明所住的一套二手房(房款已付清但未过户)由二人均分,同年8月房屋过户到男方(吴某)名下,请问女方(周某)对离婚协议上的那一半房屋还有权利吗? 夫妻双方(吴某,周某)2009年5月协议离婚时写明所住的一套二手房(一楼一底,房款已付清但未过户),楼上归男方,楼下归女方
请问各大律师:男女双方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双方的房产均归子女所有。实际情况是:女方现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的房子,在当初离婚前,是由女方签字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男方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仍是男方的名字,并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但是现在,男方以,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则
我和前夫四年前离婚,只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把孩子判给父亲抚养,房产是前夫名,但未在调解书上体现如何分割。甚至没体现房产。但现在想把房产更名到我和孩子名。并且想通过公正证明房子无双方签字不能进行买卖,也不能带异性来住。房子面积60平,96年房。婚后购买,02年买,06年离婚。请问,能更成我和孩子共同的名吗?需要
我有一个朋友单位打算建福利房,要求只能单位上的人购买.现在我朋友想把这个购买权转让给我.收我5万的转让费.购房的钱均由我出.由于是福利房,而且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去买,所以无论是交款\贷款\房产证都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办理,房产的过户也只能5年后才行.现在我想和他就购买权转让一事办一个公证协议,其中想包含:1.如果非我
我有一个朋友单位打算建福利房,要求只能单位上的人购买.现在我朋友想把这个购买权转让给我.收我5万的转让费.购房的钱均由我出.由于是福利房,而且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去买,所以无论是交款\贷款\房产证都只能以我朋友的名义办理,房产的过户也只能5年后才行.现在我想和他就购买权转让一事办一个公证协议,其中想包含:1.如果非我
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2套房子产权的归我,不久前夫因车祸不幸过世。我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过户依据,必须有法院认可的裁决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才能过户呢? 房管局说这是第一例,我找了问了几位律师 也到法院咨询了一下,他们说没有被告,比较麻烦,我
97年协议离婚,房产归男方,2000年4月房产证办了下来(名字是男方,共有人为0人),2000年8月复婚,按当时婚姻法8年后(即2008年8月)房产可为夫妻双方所有。可是09年的婚姻法解释却说“婚前一方财产,婚后不会改变”。如今早过了8年,请问房产是夫妻双方的,还是只归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