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的五月份与一位亲戚合伙开了一家生产设备公司,因为现在不需验资的公司注册资金是2000万我是法人,公司也申请了一般纳税人,现因亲戚(也就是公司的股东)本想和别人开公司准备要离开,现在又不去了要继续和我一起做,但本人接受不了,那只能我退出,现在我把公司法人变更为这位亲戚,公司银行账户银行卡已给直接给他了,银行账户与一般纳税人资格都未做变更,请问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如果我有变更这些会很麻烦吗?还有就是国税地税里面的负责人需另外变更吗
税务变更,工商未变更(新法人恶意未变更),若公司发生违法行为,对旧法人有影响吗?
2012年的5,6月份我与仇某(我是法人,他是股东)注册了一个公司,6个点的一般纳税人。到12年8月份由于合作意念严重分歧,我把公司法人转给他,股东是他的朋友。我们一起办理了工商变更。之后拿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我把与公司所有有关的资料,原件,包括银行的U盾,全部都给了他,并告知他之后的税务等由他自行变更,若需要
你好,我公司在2009年1月变更法人,因当时政策不够完善,未对原法人章收回注销,也未在银行交更印鉴,现我公司注册地址跨地级变更,需注销基本账户。开户行要求出具司法部门出具的印鉴销毁证明。原法人章也丟点了,能提供其他手续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