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卖给了与前任妻子所生的孩子(成年人)。 ~在房管局通过正规手续进行的买卖: 价格虽然低于商品房的市场价,但也不是低的过分,房管局也审核通过。 双方交易的全过程,合同内容等等,全都通过房管局审核。 ~请问,女方在多年后才知道这件事,如果起诉的话,起诉的法定时限是多少年?? ~这个“时限”,是从女方知道这件事的时间点算起? ~还是从这份房屋买卖合同被房管局审查通过的时间点算起?? ~经过房管局正规审查通过的房产交易合同,女方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这个房产交易不是善意取得的,还能起诉吗? 谢谢!
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如果裁决下来后,当事人不服准备起诉的话,这过程中,因为个人急需用钱原因,是否可以
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如果裁决下来后,当事人不服准备起诉的话,这过程中,因为个人急需用钱原因,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给予先执行部分的赔偿金?
我2013年2月在深圳租了一房产,租金一年一交,并交了2月押金,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办理了房屋租赁凭证,2014年2月到期续租一年,由于是续租,只签了合同,没去办房屋租赁凭证,2014年8月有人趁我出差一周,将房产锁芯换掉,住了进来,并未在我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我的物品,该人提供了2014年的房屋租赁凭证,其他东西未提供,
小区里有三个相连的机动车停车位,左右两个由物业租给了车主,中间一个是闲置的。礼拜一上午左右停车位都停着车子,中间车位的地方停放了几辆电瓶车,右边车位的车子开出停车位的时候撞倒了中间的电瓶车,电瓶车倒地剐蹭到左边的车子车门。电瓶车反光镜和前保险杠受损。右边车主把电瓶车扶起,直接开车走了。后来电瓶车主人
托朋友在上海UGG专柜买了一双特价鞋1300,原价1700的,但是买回来后觉得不好看,觉得不值这个价,想退,但那边说是特价商品不能退,请问有依据,商家能这样搞吗,我成都的,谢谢!
都到法定年龄06生的小孩09年补办的结婚证,现已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户口也落户男方。现在我另建家庭,丈夫未曾生育过,现在想要个宝宝,要办准生证,准备再生。但是村里妇女主任说我前个小孩要罚款才给办准生证,是因为(06生的小孩09年领的结婚证)这条要罚款5000元,才给办准生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