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现在的老公均是再婚,再婚前,我们双方均有一子女,在离婚时,子女均由对方抚养,现我们身边没有子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再生育一子女?有的省好像就允许,四川省允许吗?为什么?
本人和老公都是再婚之前的小孩都判给另一方了现在想再生育一个结果街道说不可以生要是生就会罚款,想咨询一下我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请问再婚夫妻男方带两个孩子的,女方未生育过孩子的,能不能要生个孩子?
我与老公是再婚的,老公带着两个孩子,我没生育过孩子,如果我想收养孩子,条件具备吗,收养孩子第一条条件是无子女,我没生育过孩子算不算无子女呢。 那我有没有生育孩子的权利呢,可以再生个孩子吗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各有一孩子均归前配偶抚养,我们想要一孩子可以吗,算几胎啊。 谢谢王律师,补充一下,我们都是城镇户口,事业单位。还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1)河北省的二胎政策没有我们这种情况,但有这么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夫妻可以安排生育第一个孩子”,我们算是无子女吗?有的说几胎是按夫妻双方生育过的子女计算
我有一个儿子,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妻抚养,现在认识了一个离婚的女人,她有一个女儿,已经四岁了,但是孩子一直在她前夫那生活,只是她女儿的户籍在她户口本上,如果我们再婚的话就没有孩子在身边,请问我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