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巴南区融汇半岛买了一套精装房,合同约定2014年9月29日之前交房。开发商曾书面通知我9月20日接房,当天我去验了房,存在诸多问题,我多次与开发商、物业交涉,现在房屋整改基本能达到我的要求,准备接房入住。但是物业要求我从9月20起开始缴纳物管费。请问我该不该缴纳这部分费用,能不能就延期交房向开发商提出赔偿。
在我们大方县华屹锦城交房时道路没有硬化,绿化也没有,原来的御景物业承诺在道路和绿化都整好了才开始通知收费,到现在道路和绿化两样都还没有完工,现在新换的普华物业在我们住户的门上贴通知从2010年到2013年交物管费,合理吗?
深圳公司注册为什么需要办理数字证书,什么时候开始的,办理之后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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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现房,浙江省商品房格式合同上写的保修期是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可我现在还没拿到房,等拿到房很多保修项目的期限已经过期,那对于我消费者来说:保修期限是否合理
帮我查询我的低保是什么时候开始领的,我是2012年才领的。(兴宁黄槐镇西2村
帮我查询我的低保是什么时候开始领的,我是2012年才领的。(兴宁黄槐镇西2村,何日威)
您好,购了一套装修房,2012年年底通知交房,当时因为房子里多处问题,比如内墙裂缝,门是斜的等等,所以没有办理收房手续,之后也是在我们催促后物业帮我们才整改了部分,至今都未整改完成,今天去办理收房手续,物业要我们从2013年1月份开始缴纳物业费,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