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有跟购房人说清楚,地板不是我的,是现在租客铺的,而且这种地板与地面之间是没有固定连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甲方赠送固定装修给予乙方(按现状),但是没有明确约定固定装修的内容。按照我的理解是,我赠送的是属于我的固定装修,而房客的地板不是我可以支配的范畴。买房人认为他所看到的地板(即租客所铺
二手房交易是未说明 固定装修的归属权 想问按照法律条件看 应该属于谁
就是在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有说明该房屋固定装修归属权。先因房屋交房时间到,卖方却因自己新房未装修好为由说:要么延长居住时间,要么拆除房屋固定装修部分 他就搬走。房产证已经在买方名下。请律师帮忙 解释一下,这种情况作为买方该如何处理。 谢谢 李律师的解答 还想请问一下 有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对这块的明文规定呢?
你们好: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34万多元。等手续全办完后,通过邻居才知道原房东才卖了31万多。中介黑了3万多。打听得知,房东缺钱31万卖给中介了。中介在找了个“托”以委托的形式,又卖给我。办手续的过程中,这个托和中介欺骗我说这个托就是原房东。等手续快办完时才发现,托不是房本上的本人,最后中介开了
想买一套二手房,房子还在按揭中,房主想让我出首付还贷款拿出房产证,这样交易有风险吗?合同怎样签才能保
房主的房贷只还了三年,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房主要我出首付还贷解押房产证,然后再过户,这样的交易有风险吗?我要怎样和卖方签合同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另外我想办理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是放给买家还是放给卖家。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
近日买了一套二手房,在谈判时包括中介也在,当时我们提出卖家是准备以家具+房谈价还是只卖房,卖家笑着回复橱柜和空调不好搬肯定不动,沙发和床他是一定要。说说笑笑就谈价格了,确实疏忽没深入,我也没太留意,并且我主要在乎他的橱柜,至于其它我也只是想到正常的家具和家电,没想其它。后来谈完价格,又说到这一块,因
最近联系的二手房子,89年的房子现在买有没有税?具体这种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最近联系的二手房子,89年的房子现在买有没有税?具体这种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怕出现什么意外,二手房按揭贷款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