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与公婆共同居住一房产(我们没有其他住房),现公公去世,婆婆小姑要求分割财产,经调解协商不成,她们要起诉,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
应诉的结果会是什么样?
我家共兄弟姐妹6人,女儿4个,儿子2个。老2,老4,是送出去的女儿并改他性。家里有套私房,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翻建是由我独立出资完成,并赡养2老及养老送终(母亲没有劳保医保),在此期间家中无1子女分担老人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全部费用由我1人承担。之前,1981年父母在世,曾写下分书,表示他所以
十几岁时父亲和继母结婚,继母带来一妹妹,父亲有我和姐姐,他们结婚后父亲出钱买了房子,但没证据钱是父亲一个人出的,但房产证上是父亲自己的名字,后父亲因病去世,我们也都结婚,现在继母要随她女儿去外地生活(也有可能是又找了一老伴),想要卖房子,我们不想卖,她说要起诉我们,起诉后的结果是怎样的?这个房子我们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去世,现留有一遗产房。我父亲在解放前有一妻子(非我母)未生养,那个前妻领养一儿,何时领养无可靠依据。那个前妻早于我父母死亡。那个养子现也已死亡。那养子没有和我父母及我们共同生活过,也未赡养过我父母,我父亲生前也不承认其为养子。解放后,我父母和我们有单独户口。那前妻和养子也有他们的单独
父亲去年过世,现在剩下一名脑中风的母亲,意识模糊。现在留下一套房子(两栋分开的)。父母亲有三名儿女,本人为二子。还有一姐一妹。现在那一套房子开始征收。姐妹现在回来要求平分父亲的遗产,即那一套房子。但是早年的时候那一套房子只有一层一栋的,经过我的努力后。房子加建了多一层和一栋。加建费用全部二子(本人)
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己有产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己有产生纠纷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现在还有效吗?
我父母的家庭是,一位长子,我父亲排行最末,还有两个姐姐。我爷爷奶奶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大爷单位分房。后来以我爷爷奶奶的名字落户。在最近大概一个月时间内,我爷爷奶奶与我大爷偷偷将房子户主落在我大爷名下。我父母问我爷爷奶奶这是怎么回事,我奶奶说和我没有关系。此后,我大爷和大娘曾经来到我家向我父母索要我爷爷奶
父亲早已去世,我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她的工资剩余部分,自愿存在我的名下,并说房产都分别过给了两个儿子,我去世后这部分遗产都归你了,请问:这属不属于自愿赠予?
去年十月份 我父亲在工地出事故,赔偿了 45万元 我和我奶奶和我继母 每人分了一份! 家里还有个平方 是我父亲和我继母婚前就买的房子 但是 是婚后更改的房产户主! (是我继母的哥哥找人改的) 谁的名字也不知道! 现在房子闲置着呢! 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还有就是这些年我在外地打工父亲这些钱我有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