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2年结的婚,结婚时由老公父母出资买了一户楼房,房产证是老公父亲的名字(当时为了报销取暖费),2008年12月末将房子卖了,卖房款16万,在其它城市又购买了一户40万的楼房(按揭贷款的),买房时首付我自己出了了6万,加上卖房款16万,共付首付款22万元,装修费加上电器费约十万元左右,由老公父母承担的,这回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没有孩子,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的财产?
好友不幸去世,有配偶和一女儿,女儿现年19岁,读大学二年级。 单位发放了一笔抚恤金,配偶和其女均分。 好友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希望选出一人(从兄弟姐妹中)与好友配偶共同监管属于好友女儿的这份抚恤金,直到其女有独立支配能力后结束监管。 问题1: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 问题2:是否可以通过公证来形成监管?
男方04年结婚前购房,当时房价15万,首付7.5万贷款7.5万。05年初结婚,06年生子。结婚时女方除嫁妆外,并有6万元现金陪嫁。婚后用此款将房贷还清,现房子估价约35万。由于夫妻分居两地,出现感情问题。女方有了外遇,男方知道后提出离婚。并指出女方过错,要求独自享有房产,男方不要孩子。请问: 1、此房算婚前财产还是
男友马上会买一套房子65万,他父母首付32万,其余33万我和男友每月按揭(这时候还未结婚),房子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我们会在近期内结婚。 我与男友达成口头约定:结婚后等存够了首付的32万还给男友父母了后,就把我的名字写上产权证上去。 我想问的是,他的婚前财产(也就是这套房子)在婚后写上了我的名字后,这套房子是
我本来打了很多的但是我理不清思路加上我不是当事人我就从简了 我爸爸那一辈的事 在我爷爷的死掉后我奶奶有没有权利将属于我爷爷的财产转给他后一个丈夫的孩子(那还是也是她生的)。 我奶奶已经把地基所有权转让给我叔叔了而且还造房子了, 以前我奶奶说过基地如果给叔叔那以后不用我爸爸养,但是我爸爸一直都有养她的
我今年25岁,我和丈夫结婚3年多,有2个小孩,2009年4月份我丈夫在武汉从塔吊上摔下来后死亡,后来武汉工程部给赔偿了40多万,分别给我的公公和公婆分别13万,一共26万。给我的两个女儿(一个三岁,一个1岁)分别7万,一共14万。也没有给我的,我想着他们失去了儿子,可怜,也没计较,我也确认签字了。然而,又过了几个月,
A村山地被征收开发,本人因与A村姓氏不同,不能分得其补偿金。理由:A村以山地是A村民的祖宗留下的给他们的。不能分给本人。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的话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A村山地被征收开发,本人因与A村姓氏不同,不能分得其补偿金。理由:A村以山地是A村民的祖宗留下的给他们的。不能分给本人。这样合理吗?如果不
请问,我老公在婚前有二套住房,均是他和他父亲二人共有的.请问,现在,他要将他名下的一套房产中自己那部分赠与我,要办哪些手续,可否不让他的父亲知道?
各位专家: 您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公在婚后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是他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子),房子的一切费用,包括之后的月供都是他一个人在支付,之后又买了一辆车子,买车钱也是他一个人拿出的,但是车子登记的是我的名字,我在这两件事情上没有拿出任何
您好,我是2002年结的婚,结婚时由老公父母出资买了一户楼房,房产证是老公父亲的名字(当时为了报销取暖费),2008年12月末将房子卖了,卖房款12万,在其它城市又购买了一户40万的楼房(按揭贷款的),买房时首付我自己出了了6万,加上卖房款16万,共付22万元,这回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没有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