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于2009 03 17 日于人一起:’炸金花‘期间因郝凡怀疑我和另外一名男子’出千‘郝凡拿出凶器砍刀将我肩膀砍伤。现在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6天,公安机关判拘留二十天,可是事情还没有解决,而且接案的派出所不出面协调。我想知道拘留二十天后如果事情还没有解决(双方已谈好私了。但对反一直拖延时间,迟迟不拿钱出来),派出所就把人放了。他的做法对吗? 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当时郝凡拿砍刀逼着我和王伟华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我说叫王伟华把郝凡输的钱都给郝凡,郝凡不要,他要王伟华和我身上所有的钱,我不同意,于是被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重型),(肩膀缝了12针,骨头被砍了一条缝。伤口长8cm)当时用的牌后来派出所认为是‘魔术牌’,而我当时并不知道是“魔术牌”。牌是王伟华带过来,由我拿出来的。请问郝凡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吗? 双方已协议私了。(书面协议为;郝凡母亲某某愿意赔偿受害者费用共计22000元)。但对方一拖再拖,迟迟不拿钱出来。郝凡2009/04/06就要放出来了。请各位大哥律师帮我想想办法!!!!!!!!!(如果到法院起诉,官司打完所需总共费用大概多少?)
我向派出所举报违法犯罪份子,但派出所切把我的身份资料告诉了被举报的违法犯罪份子知道,我现在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我应该怎么办啊?
我的邻居在没有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筑施工,经建设部门认定下达停工通知,他说管不着他,而且拒不签收通知书,也不执行停工通知,请问他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
我想问下,如果约个网友出来(聊了比较熟了),然后用迷情烟(一种能使女的性欲大发的烟,只要她吸到就行)我要求去开房她不拒绝,过程中她没抵抗,事后如果她去报警,这算不算强奸和迷奸??我朋友试过几次这烟,玩过几个女网友和同事,我想问下,这算不算违法或犯法?
我弟弟在07年时因为盗窃被法院判三缓四还有俩个月就到期了他不听话再次盗窃因为盗窃被抓住了他主导将被害者的请勿归还了而且金额不构成犯罪是否会撤销缓刑是800是因为他和对方去喝酒在受害人家过夜是在地上捡到对方钱包的我们这里的盗窃案件刑事的犯罪起点是1000以上
由于要把户口从武汉调至深圳,户口是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调动,人才交流中心需要提供一份无违法犯罪证明,委托人去办理,但是派出所的办事人员,却说,要办理这个证明,只能公对公的办理,这个可以理解,所以请派出所把抬头写成,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办事人员又提出,如果开出这样的证明,一定要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发个函
在国家单位正在上班时间,小明打电话向国家质量监督局咨询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A,双方交谈了几分钟,因为小明对食品安全法不太了解,所以就再三追问,因此女工作人员A就对小明不耐烦了,用不高兴的语气说:“自己去网上查询食品安全法,然后自己解决自己的疑问”。然后就准备挂电话。这时小明就开
在国家单位正在上班时间,小明打电话向国家质量监督局咨询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A,双方交谈了几分钟,因为小明对食品安全法不太了解,所以就再三追问,因此女工作人员A就对小明不耐烦了,用不高兴的语气说:“自己去网上查询食品安全法,然后自己解决自己的疑问”。然后就准备挂电话。这时小明就开
几年前我在深圳朋友家玩,他们吃麻古,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是什么也就吃了,后来我发现事情不对,就给我的一个警察朋友说了,他就帮我报案了,一会警察就来了,把我们都带走了,但是后来验尿,我也是吃了的,就把我带到一个办公室,写了很多东西,他们就把我也当作了他们的同伙,然后我好像是在我的档案上记了一笔,我还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