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国有企业的工人, 后来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当时我也是股东一员(20多个股东), 大家实际上都没有出资,公司当然是空壳公司,后来将20几个股东将股份转给3人成为股东, 是形式上的转让(没有发生真正的资金流动), 这3位股东也真正没有注资, 公司还是空壳公司, 现在公司欠债, 债务人发现假出自问题, 向公安报案, 请问如果司法机关追究假出资刑事责任, 我要承担责任吗?
我原来是国有企业的工人, 后来改制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当时我也是股东一员(20多个股东,工商局登记), 大家实际上都没有出资,公司当然是空壳公司,后来将20几个股东将股份转给3人成为股东(工商局登记), 是形式上的转让(没有发生真正的资金流动), 这3位股东也真正没有注资, 公司还是空壳公司, 在他们3人经营其间公司欠债, 债务
本人想成立一家50万的公司计划方案其他东西全部是我自己做的 目前由于自己资金不足50万 想找人入伙。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把公司50万注册资本分为30万股 每股1元我自己认购70%的股份 其余30% 3元给其他投资者入股 也就是其他投资者出资27万但只能占有30%的股份。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去注册的话公司章程有些什么变动。我如何做
我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成立,由于当时法人和股东都没有资金,由代理公司帮忙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法人62万,股东38万),之后两天,注册资金即被转走。现在法人和股东之间产生分歧,股东要名义上属于他的股份,该怎么办? 法人自举可不可以?有什么后果?
某公司于2008年8月,全权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注册登记,并让代办中介机构有偿寻资垫付1000万元作为全体股东设立公司所需《验资报告书》中的认缴出资(《验资报告书》出具后代办中介机构便自行返还了全部垫资),代办中介机构利用虚假出资的《验资报告书》,为受托公司注册登记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
4,5年前有个亲戚要开公司,说要1个法人加2个股东,由于身边没人就跟我借了身份证,以我为股东的形式开了公司(其实并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 上星期该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败诉并要求强制执行,赔偿金额为40万,在公司没有申请破产的情况下,我是否有连带责任?
4,5年前有个亲戚要开公司,说要1个法人加2个股东,由于身边没人就跟我借了身份证,以我为股东的形式开了公司(其实并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 上星期该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败诉并要求强制执行,赔偿金额为40万,在公司没有申请破产的情况下,我是否有连带责任?
特殊股份: 1, 柯育南出资资金仅限于在公司有盈利的情况下,将其在公司所占股分获利的部分转为公司出资资金。 2,2011年12月31日前柯育南获利部分没有没有足以达到10万的,时间将顺延。请问加上这2条款,如果公司出现亏损,股东柯育南是否有责任按《公司法》来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力与责任。
公司控制法人没经过股东同意私自与他人担保贷款股东还承担还款责任吗
我是章丘在高清投资与一个姓杨的人合伙开办了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60万,我一次投资30万,我没有参与管理。我也没有分红,没有从公司拿一分钱,他是法人,他没有经过我同意以公司名义与另外两个公司三户联保从信用社各自贷款三笔共计260万,因姓杨的经营不善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我公司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