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应聘我单位高级工程师,其实他没有证件,再催缴证件办理手续时,王一拖再拖,后王通过关系办了一个民营企业在外地使用的证件,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和不配合,在查明真相期间,王辞职。王从到职、辞职共6个月,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结清应付工资后,王向法院以我单位未给签订用工合同为由,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高级工程师补贴。请问:王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事情大致如下: 去年五月我们从中介开始租房,由于是多家合租,因此约定由中介统一代收水电费。并于5月29日收取过第一次水电费。之后我们发现合同上有违约水电费要交违约金这一条,于是就主动到自来水公司续交水费,但发现中介之前多年水费均代收,未到自来水公司代交,导致我们无法继续交水费。经与
我家一邻居找我合伙做生意,事前说好各拿5万元,当时我没有钱,是我的邻居帮我找的中介帮我贷款的,可我贷款下来后,邻居说他的贷款没批下来,结果用我的钱先用来办事,结果没了下文。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由此产生的贷款我应该如何还。谢谢
我老公从今年2/10号到5/30号一直和一个香港人合伙做事。期间两个人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香港人也没有发过工资给我老公。我老公在这期间以各种理由同香港人借了六万多块钱,都有字据的。现在两个人不一起做事了,香港人就要求我老公还钱,我老公现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就跟他说分期还给他,他不肯就每天疯狂打电话给我老公,
我先借给对方钱,但对方未全部换完,几年后,还我的钱公安局认为是诈骗款,对方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诈骗,
他先借我的钱,但未还清,几年后还我的钱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诈骗款,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公安机关的认定还我的钱是赃款,我的利益如何保证,且公安有诬陷我是同伙的倾向。我如何应对,保护我的财产利益,我先出借的。 对方借款后,仅还部分钱,1年后,公安局要求我将对方的还款(公安局认定的赃款)归还原告,原告与我并无
我通过百合网认识了一个女孩并加了QQ然后就聊上了,她说我很实在想和我交往,她说她很想尽快结婚,想尽快见到我,我感觉挺幸运的,没想到幸福来的这么快,于是我就答应去四川成都见了她(我是河北保定的),见面后她说找个咖啡厅了解一下,我就答应了,去了那里她点了4瓶红酒、1壶咖啡、一个水果拼盘外加2份干果一共是7000
2006年深冬我们村一个人找到我父亲,以及一些村民从信用社联保贷款!说用钱盖学校,其实我们也不知道他具体用钱干嘛了!贷款也没用别的东西,把我父亲的身份证和印章拿走,再就不用我父亲管了,剩下信用社也没进行家访什么的,过了不几天就去信用社把钱取出来交到他的手上!他说还款到期他就还上,可是到了2009年9月份左右信
甲因借款5万,将一辆价值15万的汽车押于我处,后该车被乙从我手上借去急用,后乙拒不还车,到派出所报案后,乙谎称,车子已经还给我了。后经派出所工作,乙把车子还回来,而且,还回来时,该车已经被乙套过假牌,换了颜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王应聘我单位高级工程师,其实他没有证件,再催缴证件办理手续时,王一拖再拖,后王通过关系办了一个民营企业在外地使用的证件,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和不配合,在查明真相期间,王辞职。王从到职、辞职共6个月,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结清应付工资后,王向法院以我单位未给签订用工合同为由,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