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车辆撞死人逃逸,也不知中间有多少辆车压过,当时天太黑,也看不清前面的东西,只觉得自己后车轮压着点东西,当时也就没在意就直接开走了。过几天交警找上门来说我跟那交通事故有关,而且其他的肇事者都没找到,现在就找到我一个人,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该负什么责任,这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交警甚至说我该负点刑事
我母亲于2014年9月12日,在路边行走时被一辆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倒。肇事者弃车而逃。我母亲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脑出血和脑骨折。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一万五千多元。交通队根据车辆追查到原始车主和第二任车主,两人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最终的肇事者无法找到。请问:我们可以起诉前两任车主吗?她们应该承担多少的赔偿责
我一个亲戚在国道上被车撞、后报警送人民医院治疗,警方表示没有任何线索、经过交警队提供交通事故社会基金垫付2万元后、医院费用太高无法承担、请问受害者应该享受到什么权益?
10.2号本人骑电动车从西向东行使(副道),在车况完全正常的情况下,后被从西向东行使的白色北京现代(陕A2H102)猛的撞飞十几米远,后驾驶(陕A2H102)的车主,急停下车观看后,驾车而逃离现场。(所性本人身体上只是几处软组织受伤,和几处皮外伤)目前交警已立案,但十几天来未找到车和车主(只是找到了车的档案和车主信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辆被追尾,当事人同意给予维修,在去修理厂途中就找不到人了,报警二天后(休息日)在临控中才找到当事人,没有抵赖,只承担了维修费用,间接损失拒付。问:这种情况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应该承担间接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