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女儿今年14岁九七年生人,在网上认识一名25岁的男孩!随后他诱导我朋友的女儿 跟他出去了3天 然后发生了性行为 我朋友的女儿当时月经快完事了。。。旁边还有我朋友的女儿的同学 但是她这个同学只看见他们在一个被窝。。。 这个25岁的男的现在什么都不承认 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去年6月与她认识 之后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年龄,一直到10月份怀孕去医院检查在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后来不知道被公安局的盯上了 并且已经立了案 说我是强奸犯 还要抓我 。幸好我不在家。不然做了冤大头了还不知道呢 。正题 现在都有女儿了 她不怪我 她父母也没有怪我。 像这样的话 如果公安局的抓到我 能判我
强奸幼女罪名成立应赔偿对方多少精神损失费 强奸幼女罪名成立.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多少钱.能判多少年.强奸未遂的话能判多少年?赔多少钱?现在鉴定还没出来.
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才能付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满十四周岁(差二个月)强奸幼女(未满六周岁)不知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盼回复!急! 难道就没有法律来保护了吗,可以进行民事诉求吗,由于其强奸行为导致受害人致病。怎样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呢?盼回复!如果加害人在强奸行为前修改了年龄,还能否追究其刑事责
律师 先生好 我今天得知一件非常气愤的事 一个50多岁的男人强奸了一个13岁左右的弱智女孩 由于孩子母亲也是弱智 父亲又窝囊 所以那男人给了8000元私了了 请问私了了那男人就没罪嘛? 法律机关就无权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