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方,租房期间电热水器(二手的)储水桶老化,桶体腐蚀穿孔无法修复,只能更换新的。 租房合同中规定“人为损坏需给予甲方赔偿,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目前已第一时间通知房东,并希望更换新热水器。但房东认为我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要我分担一半新热水器的费用。 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责任和费用是谁承担
房客说不知道什么原因钢化玻璃浴室门破碎,要求房东立刻置换.我想请教如何界定是自然老化还是房客不当使用造成损失?哪方付有举证责任? 如果房东不起诉呢?租约满了以后,房东可以从租金中扣除损失,如果房客要起诉,是不是他要举证他没有故意损坏呢?谢谢
本人在租房期间,物品由于自然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究竟由谁来承担?当初维修时也没有说要我房客来承担?现在退房了,要退押金,然后中介一下把中途的维修费全部算在我房客的头上!挺郁闷!无法说理!因为我的钱押在他们那了,我不处理,他们也不处理,不让他们扣的话,他们就不退我押金!请专业人士给予指示!当然如果真的
我在两个月前租房。房屋内有简单电器。在上个星期电视突然坏掉了。联系房东后房东说要找电视的厂家和售后维修。两天前他把 电视拉走了。两天后给我答复说是显像管的问题。厂家无法维修。在租房前调试他的电器可以正常使用。使用期间也没有人为损坏。只是正常开关。估计是因为零件老化引起的。但当是租房合同并没法有约定这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套房子,顶层。去年年底,杭州下大雪,积雪把露天的阳台雨棚压塌了,我要求房东修理,但房东说在我租房期间这些问题要我自己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请求帮助
本人在这租房快一年,房屋只有简单电器。在上个月我炒菜时抽风机(厨房的油烟机)突然烧掉,冒出一阵烟,我想还剩一个还能用,谁知还没到半个月,仅剩下的最后一个,也烧掉啦。最后找房东该如何办是好?我本想说看能否修好,房东儿子说反正他也想换个新的那样说。最后换了个新的,换好后,房东却向我要钱,我说我搬进来时,
本人在去年七月二十号租用了一个房屋,当时房间任然有房客,且为八月十号到期,所以我付给当时房客7月二十号到8月10号的房租费用。并且硬性购买了,当时房客所添加的一些用具。由于房主不在,我是和她指定的委托人签订的协议。租房之前,房子有几处问题,水龙头漏水,卫生间门歪斜。房主承诺为我解决这些问题。之后找来装修
第一,我租的房子里面电器都是十年以上的旧电器,煤气灶严重起锈灶台塌陷,开火火苗从煤气灶底板窜上,有火灾风险;热水器时常没热水。房东却说当年住进来的时候是好的是我用坏的要我自己修理。这种情况有什么条例明确规定房东必须维修的吗? 第二,去年房租是2900,今年他要加价到3600,这样合理吗?有没什么管制条例呢?
门面上的卷闸门在正常使用中,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坏。而是质量的问题。门坏了是 房东自己修还是租房修呢?租房合同上也没有说明这些情况。现在 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请专业人士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