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怀孕三个月期间与二名女性发生关系,妻子已收集到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属实,并且丈夫是多次带着其中一名女性背着妻子到家中与男方父母来吃饭,生活,并表示以后他们会生活在一起,妻子是完全被丈夫一家人欺骗。女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我在2014年6月30日开庭(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当天到场,经过法院法官调解取证之后当庭宣判不予离婚。同时我在8月20号发现怀孕,便在8月两人合好。在9月女方发生了男方还是依然有出轨的行为,并且已然有要有一个家里的妻子和第二个家庭的打算。请问在宣判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下我可以再次上法院提出离婚吗
现在怀孕六个月了,因为小事双方吵架现在闹得不可开交,婚内没有共同财产而房产是老公姐姐的名字,但是钱一直都是老公出的,期间我也参与过还钱。现在提出离婚可否在离婚协议上写清女方有孩子永远抚养权并要求男方出抚养费,一般的抚养费是多少?能否得到额外赔偿
怀孕期间男方对女方及胎儿的关心和照顾极少,还经常吵架,因此女方提出离婚,孩子该归谁?可否能让男方没有任何探视权?
妻子和朋友合伙开公司,怀孕期间在家养胎,其朋友在妻子不在3个月期间私自贪污公司钱财,丈夫是否可以代替妻子过问公司相关事务?
丈夫在妻子月子期间做亲子鉴定,并多次提出离婚,这种情况触犯了什么法律,侵害了女方的什么权益什么
怀孕期间丈夫总说自己没有做父亲的感觉,总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在孕期就多次提出要做亲子鉴定,结果孩子生下来没10天,他在月子期间就领人到家里做亲子鉴定,本来时间是5天出结果,他在第三天就发信息说结果出来了,孩子不是他的这样的伪证,想把孩子推脱开不负责任,并且在月子期间天天用言语刺激和吼叫对妻子进行精神刺激
女方出轨怀孕,跟丈夫提出离婚,男方不肯,还威胁女方如果孩子没了让女方全家倒霉
女方出轨怀孕,跟丈夫提出离婚,男方不肯,还威胁女方如果孩子没了让女方全家倒霉,而且不给女方生活费用
刚登记,女方现在已经3个月的身孕,因为怀孕无法工作在家待产,男方提出离婚,理由三因为女方认为结婚后财产应共享,男方不同意,其后男方提出离婚
女方怀孕3个月、男没有负责任。婚后感情一直分裂,现在女方准备向法院提出离婚、请问在办结婚证后女方个人购买的家用电器可以要回吗?法律有这项规定的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