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去朋友家要钱”当对方没有给就打他,最后从被害他家中拿了3000元存折,700远现金,还有一把刀! 现在 警察从一人身上收到一把刀,他今年21岁! 另一个20岁!
强迫我写下3万元借条,如果不写就把我的事传出去,我已还4000元,如果我现在报案,是追究她刑事责任吗?能判多久? 事发当时的证据没有,事后我们的通话我有录音,证明却有此事,这样的证据可以吗?还有那个男的可以作证,这样的证据可以吗?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以下由A B C D为代称) A B C 是朋友 B通过A认识D. B和D在一起吸毒 被公安机关处理 但B认为是D举报B的 所以象D所要处罚金钱一万2千元 D也答应了. 所以B和D就欠了一张欠条. 由A和C作为证人在欠条上签字画押. 在这其中,A B C没有对D要挟以及殴打 但D在口供中说有威胁和殴打. A B
我表弟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了,事情是一帮年轻小孩在我表弟租的房子里打牌,其中有一个出老千被我表弟发现,所以就打了他几下,扣留了他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还让他写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说是这4000块是因他出老千罚的,请问这个应该判什么罪,有没有办法挽回?在江苏昆山市看守所
近期来我被人以借钱的方式敲诈,如果不借的话他们就用 *** 威胁,把人带到江边没有人的地方用 *** 逼要。这些人在当地收保护费,如果不给钱就砸你的店、砍人、把人抓走。当地的人也不敢说什么,如果被这些人知道了又会找你要多少多少钱。就算他们捅了人,被抓进党的派出所,不到晚上12点以被放出来了。这个社会真的是有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