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个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问题,车子撞死了人,因本身车辆损失微小,只坏了一个大灯。所以车主本身并不知情,只是以为车子轻轻磕碰了一下,而驾驶员把车开回来后也隐瞒了事实未说,之后驾驶员逃逸,直到一个月后被抓,车主才知道自己的车子在一个月前撞死了人,所以已经过了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间,商业险保过第三者50万,如果这块不能赔,那么交强险能赔吗?如果能赔,但是保险公司不认怎么办?
希望有人能解我心中疑惑,谢谢!
我咨询了一位律师,他的回答是: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及造成他人死亡的事实,又不存在免责情形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应该赔付。
那么,需要准备哪些确切证据呢?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算是免责情形吗?车子是大货,车主雇用驾驶员的,本身并不知道自己车子撞死了人。
两位律师的回答不一样啊。怎么办啊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驾驶轿车被后面同向行驶的电瓶自行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及电瓶自行车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队认定对方负全责,但考虑对方有人员受伤,两车修理费、受伤乘员医药费、交通费等均由我来承担(总共大约1600元),调解警官说这些费用我都可以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我的车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投保了,可我
先谢谢各位的热心帮助!我在07年大概是10月份在东铁营桥上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6车追尾,报警后警察判定我给前面的车修后保险杠,我的车是全险。警察开完条后就都撤了,现在我前面那车主联系我,说已经起诉我了,原因是没有付给他汽车修理费,我想咨询一下,他这样起诉我是否合理。。我觉得他不应该找我来要这个修理费,都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出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受益人为某外国人,现保险公司以中国外汇管制,赔偿数额20万无法转账至境外银行账户为由,仍未赔偿。求有关法律规定?
去年出了交通事故,我方全部责任,我方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50万以下不计免赔),造成对方双小腿开放性粉碎骨折,对方住院治疗,并发骨髓炎,头次住了252天,做了7次手术,医生说可以回家休养一段时间再来做下次手术,二次住院40天,出院时医生告诉要等6个月后再来做手术,并在出院证明上写请四周复查一次。
前不久我朋友被面包车撞了 判定书已经下了 对方全责 我想问一下关于误工费的问题 所在单位出示不了工资单 是农村户口应该赔多少 有没有最低赔偿 是多少 所在的交警队说一天按照10块算 能起诉么 像这样的案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打完官司
我于2009年8月30日,驾驶我自己的车回家,在途径东方路商城路大转弯的时候,被直行的土方车,闯红灯给撞了,交警来了以后当场就认定的了事故责任,对方全责,我方无责,随后通知了对方保险公司(永城保险),并且将车拖到交警指定评估中心,评估中心评估后为8万5千元,在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处理书后,拖往4S店修理,修
摩托车年审是我去的,而且交了该交的保险,写我的名字。前天我爸骑了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了别人,报了警,给了伤者1300元,其中300元医药费,1000元误工费,所有材料都给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说这份保险是我投保的,有我的名字,所以我爸出交通事故是拿不到保险理赔的,他们的说法对吗?车辆保险有这规定吗?
请问,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甲方是过错方,乙方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在理赔方面出现了分歧:甲方的保险公司认定他们所核定的损失金额与乙方的特约维修站的维修金额产生差额,为此,甲方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剩余差额。我想问的是:乙方需要自行承担那差额吗?如果寻找法律途径的话,乙方有胜算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姐被车撞了,一审判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全部医疗费27901.17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但对方保险公司二审上诉说:医疗费超过限额17901.17元,精神抚慰金应我姐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要求减少赔付1500元, 不知该如何应诉答辩,依据那条法律那款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