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营5年,租金发票一直开公司名,我司也一直用公司支票交租。现欠租,业主追究该股东法律责任,合法否?
律师好! 请问:带领公司员工外出公干,需住宿及餐饮,返回公司后所报销发票消费金额比真正消费金额要多,属于虚报(费用是先由带队人员垫付),此种行为需负那些责任?是否已经构成刑事责任?是否会被公安抓捕? 谢谢 感谢律师帮助并回复,谢谢。 另外如当事人主动所虚报还款归还所属公司,是否可以补救。
跟朋友注册了一个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我5%股份,但是实际没有出资,后来辞职了,做了股份转移,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转成,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吗
已被注销的公司名,其员工签收劳动仲裁寄来的文件后,又退回寄件人, 签收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A公司是在销名期间, 收到劳动仲裁寄来的仲裁文件, 被原公司名下员工签收, 后又将此文件 退回给寄件人, 此签收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06年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是由财务公司垫资的,也就是我并没有资金,当时注册用亲戚的名字,后来生意不好,法人换回我自己。但是疏忽变更股东名字,现在公司资不抵债,非常严重,请问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股东?实际上股东既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经济往来,如果破产,等于平白受了牵连,我良心难安,请问如何避免
我是公司其中之一股东,其他股东利用营业执照贷款,如果破产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一个案子,我和一个人合伙投资了一个养生馆,我们一人投资50w,公司的法人写的不是我们,我们俩个只是股东,而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不是法人本人,现在另外一个股东以公司的营业执照作贷款,他的私人房产作担保(不是抵押),我想请问,如果以后公司破产后,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公司的借款,还有朋友间的私人借贷,我
虚假垫资的第三人是否需要为以公司名义的担保的股东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在08年设立时,有两个股东,由第三人虚假垫资设立,后其中一个股东甲于11年将自己所持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股东乙。12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43万,并以A公司做担保,加盖了公司公章及其个人私章,现在无力偿还,丙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现在丙追加虚假垫资的第三人为被告,请问虚假垫资的
老夫妻没领结婚证,男方经营公司时以个人名义签了借条100万元,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1983年结婚,没领结婚证,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判事实婚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事实婚姻是否需要举证,该举证责任在原告还是被告 该案已经开庭,双方也是庭后才发现没有结婚证,原告只提供了户籍证明(日期是2002年的搬迁至某地,夫妻关系,有子),女方也出庭了,庭审笔录并无关于婚姻关系方面的辩论。
老夫妻没领结婚证,男方经营公司时以个人名义签了借条100万元,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该款项100万是打入公司户头,但无法举证后面的钱款来龙去脉。 2、男方在公司的借条上签字,并于后以个人名义补签了一张对账确认借款。 男方的连带责任已经基本无法排除。 我是女方这边的,所以主要想问。 3、1981年结婚,没领结婚证,女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判事实婚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事实婚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