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留房产一套60平米,本意想留给老五。因父母走的急,未留遗嘱。1)我们子女5人,老五从婚前至今一直在此居住,对父母起到的赡养义务最多,且夫妻双方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应提供哪些有力证明多拿份额,让老人安心。2)老大先离异带一女得到父母照顾并先于父母去世,其女代位继承,有什么证据证明应少拿份额;3)法院评估费用如何计算,这样的官司打下了,所有费用大概是多少?4)现老大之女请母亲起诉了我们四人,如果协商无果,最后的判决会是什么结果?
外公外婆去世,留有一房屋,一直是我母亲居住,现在我舅舅要求分割遗产,让我母亲搬出去,但我母亲独身且无其他房产,请问她是否可以凭借一半的房屋继承权而继续居住在内呢?
你好,在93年,我家曾在自己家隔壁盖了间40平方的农村自建房给家里的老人住,此自建房曾以老人名字去上报审批,但未批下来。现村里拆迁,这40平方是有赔偿的。老人都已经过世,现自家兄弟要来分这40平方。 请问:1.这40平方的农村自建房赔偿是否只归我一人所有? 2.自家兄弟是否有权来分这40平方? 3.自家兄
爷爷去世留下房产2套,婆婆还健在。3子女,大哥,二哥,三妹。三妹是聋哑人。现在大儿,二儿子要求分割爷爷房产。婆婆的意思其中一套小房子70平方给予三妹。大房子160平方给大哥二哥。可大哥 二哥不同意,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请教我
母亲已去世,留下房产两套,户名是父亲的,父亲已将其中一套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掉,卖了52万,但没过户。在继承房产时,父亲说我和弟弟各占遗产的六分之一,但是评估公司评了41万,父亲是按41万分,我不认可,我能起诉评估公司吗?我有优先购买权吗?我能要求按评估价购买吗?
解放前夕,祖父母在生前将一处祖遗房产赠与我父亲,并于1949年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了。解放后,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以我父亲的名字对该房屋予以确权、登记,并以我父亲的名字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后来祖父母、父亲、姑姑相继去世。现父亲的外甥以该房未分割、以代位继承已去世的其母的继承份额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分家析产
解放前夕,祖父母在生前将一处祖遗房产赠与我父亲,并于1949年已过户在我父亲名下了。解放后,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以我父亲的名字对该房屋予以确权、登记,并以我父亲的名字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后来祖父母、父亲、姑姑相继去世。现父亲的外甥以该房未分割、以代位继承已去世的其母的继承份额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分家析产
老人今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儿子一直和老人居住但并未抚养老人,三女儿与老人共同生活8年并一直抚养老人饮食起居,现在共同商议买房分割遗产,现在二儿子要求索取房产二分之一并额外要求索要其余一半4分之一房产,这样合法吗?二儿子一直并未抚养老人但一直共同生活,一直是三女儿抚养老人起居,根据继承法共同生活的子女
母过世后,留有二房,在上栗街上价值120万三层的一栋,[我一直在此长大,从小父母长期分居,长年说离婚,三子女也分开,长年见不着面,从小我跟母亲长大住上栗房子,弟和妹跟父亲长大住九江房]。 在九江,有价值20万的旧房一夽,[弟和妹在九江房长大,参加工作后,看母经商挣了钱,才回上栗。父去世后,九江房一直属于母名
黄敏,女 刚满20岁不久,另外还有三位未成年的妹妹, 父亲于2014.01.08日重病去世,母亲与父亲离异多年,四姐妹与父亲相依为命,无经济来源,父亲在世前又身患重病,我小小年纪被迫辍学出去打工到现在,用以补贴家用,因父亲过世,2014年07月几日房屋未经过修理导致坍塌,坍塌过后好心人帮助补修瓦房,过程中,奶奶因重男轻
我与父亲从80年起就一直居住生活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98年父亲因病去世后留有一套房改房也一直是我们(我妻子和儿子)在居住,(房屋是原父亲单位分配的,房改时由我出资购买,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是写的父亲的姓名)。现在我的姐姐和其他兄弟数人提出要分割房屋遗产,他们的诉求是要求按房屋市场价格平分,我坚持要适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