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男方分手几天后女方发现怀孕便去找男方求和,男方不负责任,就去打掉了,现在能要求他赔偿误工费,营养费吗,男方说一分也不会给,这样能起诉吗
我和某男认识后,某男已婚,后来与其妻离婚与我同居,现在我怀孕了,男人不负责想和前妻复婚,我该怎样才能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如若我不打算将孩子生下,男方该负哪些责任。
未婚怀孕,男方失踪了,因为没有结婚不能给男方报案,而且男方家长也不管、不去找男方,所以孩子生下来之后想报给条件好的家庭、不想给男方父母,同时要求男方父母赔偿住院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可以吗
未婚怀孕,男方失踪,因为跟男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报不了案,多次跟男方家长沟通、男方家长不管,而且还要求孩子生下来给他们,因为男方家长不诚信,而且连自己儿子失踪了都不管,所以孩子生下来不想给他们,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抚养,想找个条件好的家庭抚养我的孩子,同时要求男方家长赔偿我住院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男方出钱帮助女方办了出国手续,出去后怀孕了回来,男不负责任,也没结婚证,女方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求赔偿那些费用 已半年多了电话不接也不寄钱,男方他有没有权利要回小孩?
未婚怀孕2个多月.因性格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并带有要胁.请问怎么办
一年前相识,3个月前联系上,因彼此不了解所以在一起了,了解后发现性格不合,女方太懒,因为自己忙于生意,女方来我这后还得伺候她,在一起没几次,因性格不合,我采取了不搭理对方,正准备说分手的时候,女方拿出化验单说怀孕了,已经8周了,期间从未提起过怀孕的事,我想把孩子做掉,但是女方不同意,如果打掉的话,女方
男女交往恋爱时,女方怀孕2月,现男方不愿结婚,且提出分手,女方提出精神赔偿、人流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