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5个人,全部都属于某公司的正式员工。我们进公司最早的是2010年2月3日,最晚的2010年6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按照公司领导口头上的规定完成了三个月的实习期(第一个月无任何工资,第二和第三个月每月800元整的实习工资)。进公司面试时,领导人员告知,第四个月转正后工资为800元底薪+200元绩效+100元话费补助+100元生活补助+提成(以及五险,公司出70%个人出30%),工资拿下来每月1700元左右,并承诺人招够后实行早晚班制度,但从进公司至今我们一直都是上通班(早8:20上到晚18:30,做完整天工作最早也是8点到家)每星期不定期开会,最多达3次每星期,开会完已是夜里10点左右(都未吃饭),一直持续。 在2010年8月开始,公司领导称老板现在是亏损状态,所以强制性要求每月月头只发总工资的70%,待月末返款下来后,公司盈利便发员工的30%,但现在员工未认知什么是叫盈利,为什么要扣除我们的30%工资,(何况我们已经超出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限,我们已经做好了我们的本职工作。领导称如果公司亏损,要从我们30%中扣除15%来弥补公司亏损,我们并非投资人也并非经销商,已经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公司亏损好像与我们无关)到现在已经有一同事因正常辞职后领导告知不予发放应有的30%以及各项保险费用,至今仍未拿到4个月的每月总工资的30%合计:2300元左右,以及各项保险费用。在职期间,我们已经多次向领导提出合同协议的签订以及保险的购买,因公司领导称近期无时间去处理,一推再推,最后都不了了之,从未协商成功,从未给过任何肯定答复。因11月工资没有任何加班费及各项奖励,每人手里拿到的工资只有700元,因多次跟领导协商无效,因无理由强制性拖欠工资,我们已经无法正常维持生活,我们做出了消极的行为在2010年12月4日“罢工”在离开公司之前我们在领导规定时间范围内把营业款全部已在当日内进账(在下午的3:50左右进账完毕,在当日无奈的罢工期间,作为安全考虑,担心如果把钱留在公司内害怕被无良的两位领导拿走,并诬陷我们携款潜逃,所以我们只有把钱带到银行进账,过后4点多公司领导在知道我们罢工后,下午5点左右打电话来询问,我们已经告知领导:钱已进账,我们因老板无理由强制性拖欠工资,要求辞职!领导却说我们携款潜逃,并称要报警,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钱已经进账,但是无良的领导找理由说:信号不好听不见,把电话挂断后报警,5点左右我们接到派出所警员的电话要我们所有员工回去调查,我们很惊讶,因为我们并没有触犯到法律,公司为何污蔑和诽谤我们,这是对我们人格的严重侮辱及践踏,到了派出所调查完后,公安机关证实我们并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造成刑事纠纷。 之后离开派出所。在派出所外,有员工平生第一次见到并确定是我们公司老板,之前老板在无理由的情况下,在警官面前找无理的理由,辞退我们所有员工,但是之后又把所有员工叫回公司商谈,叫我们所有人如果干到2011年的1月31日,才发放每个月的30%,老板说:现在不管什么理由辞职或我辞退你们,你们都无法拿到每月30%的工资,之后协商未果,因我们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工作到2011年的1月31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向各位律师咨询,我们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今天我们又找老板谈,结果老板称没有必要,没有任何价值和我们谈,但是我们还是直接到了公司找到老板,老板还是很肯定的说拿不到每月暂扣的30%,我们再次沟通失败,已经对公司老板的做法很是不满,全公司员工都要求申请劳动仲裁,当到了劳动保障局,我们也碰了很多钉子,但不知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为何是对我们不理睬的态度,把我们当球一样,监察科踢到仲裁科。仲裁科踢到监察科,奔波了一天没有任何收获,仲裁科称就算要申请劳动仲裁,也要等到明年3月,因为已经排满,请我们到监察大队。当到了监察科,监察科需要我们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我们在公司任职这么久从未见过营业执照,也无法提供,到工商局也查询过,也一无所获,不知道老板是否是无照经营,请问各位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难道“为民”都是说了玩的吗?
我们是抚顺市富洋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拖欠我们三个月的工资了,经理一直不露面,都是经历的父亲也就是公司原来的老板跟我们交涉。富洋公司是个人企业,从事对外劳务输出的,现在他的外债能有几百万,债主特别多,公司目前我们认为已经面临倒闭的状态,我们跟经理要工资,他就拖我们,说给,但是一托就是几个月,到现在没有
我在一私营机械厂做技工,我门的工资从来没有按时发,今年4,5,6,7,8,月份都是每月支点,问老板手是没时间算,又是说没资金,有人走的话就是要丢工资,老板说他市里有人,宁愿拿钱给劳动局,也不给走的人。请帮忙。
原“侨光制衣厂”老板,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厂转移,并拖欠员工七八月份工资,现在员工的工资、保险、工龄等应怎样要求维护
公司拖欠管理层(包括董事长和付总)员工多年的工资,管理层只占公司小部分股份,管理层有意出卖公司的部分资产解决问题,但大股东不同意,公司和员工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工资~!关于劳动部门我都资询问了~!但是劳动部门说企业关门了他们也没有办法找到企业老板~!因为我属于异地打工~!不想时间拖得太长~!也不想走法院部门~!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我尽快拿到工资~!关于劳动合同和欠条我都有~!望尽快回信~!谢谢了
我是某人力外包公司的派遣员工,合同和派遣公司签订。但是用工单位一直拖欠我工资,请问如果我要上诉或者仲裁的话是我亲自去起诉还是由我的合同方去起诉用工单位呢?他们老说这个应该是我自己去告拖欠我工资的公司,对吗?另外,我已经办理了病退,请问我和我的合同公司还有劳动关系吗? 我不是标准意义上的派遣,我的劳动
我司是一个未注册的公司,和一个客户合作将近1年了,客户订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货款月结,结果到现在客户付款从月结拖欠成90天了,累计拖欠了将近40万了。我方和对方多次催款均以没钱拒绝。现在员工工资都成问题了。各位大侠帮我看看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 注:有订购合同,合同上有盖章签字 我没注册公司好
公司的性质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只有3万。现在公司运营不下去了,不给员工签合同,也不给员工发工资,拖欠三位员工共计4万多的工资,另外还有社保,员工已经将此事上诉到仲裁机关,仲裁说公司资产不多,变卖也不够付员工工资,而且公司是有限公司所以才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想问下,如果这事通过法院上诉,员工有没有可能得到
从09年开始所在公司就断断续续的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不发全,直到10年9月为止,已经拖欠本人两万多,其他的一些同事每人也被欠了一万多。辞职的时候让公司给开了个欠条,说是10年年底的时候给还上,但最近听到说公司打算不还了。公司还在原来的地方开着,但老总总是躲着不见。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能更快捷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