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亲74岁过世.现父亲再娶,请问子女能否亨有母亲和父亲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另其继母及她子女能否亨受我父亲和继母婚前的财产.2继母死在父亲后继母的子女有没有义务安埋其自巳的母亲
女方丧偶后和男方同居22年,其下所以财产基本是同居后所得,该女死亡后男方要求保留女方死体陪葬,而且不给任何财产分配,请问相关此类问题如何解决,是否有法律依据或相关案例参考? 请回答者明白问题,现在似乎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按当地政策可以土葬,但陪葬问题好像没有相关政策,我想问的是双方财产如何分配?陪葬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返还,到强制执行时,发现应返财产均遭破坏
07年2月,我们的合伙体经粗略协议后决定解散,由于人员少,很多问题都是口头协商。没想到的是,在执行协商决定时,冯其福拒不执行,就发生了一系列诉讼。 一审判决后,被告无理上诉,最后撤诉,继而是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等到强制执行时,冯其福一方面转移了部份应返还财产,更破坏了应返还的全部设备,使返还财产无
我母亲有一同父同母的哥哥,于1975年走失一直未归生死不明,1978年为其办理户口注销,未宣告死亡,我外婆已过世有死亡证明,我母亲生父很早就和我外婆离婚,没有联系没有往来,不知生死和姓名,我母亲继父在世 我想咨询的是: 如果要为我母亲的哥哥宣告死亡的话,是否一定由其亲生父母申请,在没有证明其生父死亡前,我母
共有财产收益分割返还问题 2006年开发商已经将本住宅小区的露天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共有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收益权,书面移交给了业主委员会即全体业主。但是,4年多以来,停车场等业主的共有财产的收益,全部被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物业公司占有了。因复杂原因,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遥遥无期,以业委会名义提
共有财产收益分割返还问题 2006年开发商已经将本住宅小区的露天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共有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收益权,书面移交给了业主委员会即全体业主。但是,4年多以来,停车场等业主的共有财产的收益,全部被没有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物业公司占有了。因复杂原因,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遥遥无期,以业委会名义提
方出走多年未归宣告死亡,另一方再婚,多年以后对方重新回来,再婚的一方婚姻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和前者还需
男方出走多年未归,法院宣告死亡,另一方再婚,多年以后男方重新回来,再婚的一方婚姻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和前者还需要离婚吗?该怎么处理再婚双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