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的房子是我先生于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期房.首付20万我先生公积金贷款30万.产权证名字写的是我公公婆婆先生(按这个次序)的名字. 签订合同不久我们就结婚了,我们房子马上会发售车位.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现在买车的话这个车位算我们夫妻二人的财产呢还是按照产证上的属于我先生和他父母的财产呢?应为我婚前存了十几万,我
我爸爸兄妹四人。爷爷奶奶生前有五间房(以前他们没有什么产权证的),两间自住,另三间是连在一起的,分给我爸和叔叔。后来叔叔家先拆了三间的一半翻建了新房(当时有政策要建房审批申请了)叔叔估计是用他一家名字申请的。两年后我家将1.5间也翻建了,当时审批申请时是我们一家的名字。爷爷奶奶还是住自己没有产权的2间房
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道:房屋所在项目中规划的所有的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等,均没有列入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房屋的分摊面积范围内,也不是影响该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所有规划的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等全部归甲方所有,由甲方享有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利,不因该房屋买卖而受到任何影响。这句话中,有没有侵犯到
首套住房,未婚夫是外地的,需要首付百分之五十,他想以我的名义贷款,这样子首付就可以百分之三十了。这样子房屋产权该怎么归属?房贷是他的父母还,房产证上可以写我们俩的名字吗?我们还没结婚想问清楚,以免日后纠纷。以我名义贷款,我要承担风险吗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间怀孕,而预产期在合用即将到期的前十天,这个时候合同是否到期就终止了?如果没有终止该如何延续合同,产期时候的工资待遇又如何解决?
我现住房为婚前购置,现想在大连买房,想把这房卖了,请问如果卖了70万,买房花了100万,我丈夫能分得多少?因为他婚前有一子(随母生活),如果将来大连的房子升值到了200万,我丈夫能得多少?我有多少财产能留给我们的女儿?
我家房屋建于五年前,由于当时条件有限;又位于陡坡地带上。做了两级保坎,第一层平公路建起;约五十个平方高三米八。第二层一百平方,其中有五十个平方在第一级保坎上;就好像椅子一样坐在第一级保坎的泥土上。房后做了二级保坎。现在我房两边将同时开工,要从我原来的第二级保坎处挖下去平公路。也就说我的第二层的其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