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聘请一律师打交通肇事官,上午的时候给了他4000元的律师费,中午的时候他他给我来了个电话,说要10万元将肇事取保候审,他本人就只跟交警部门打了一个电话。由于拿不出这么多钱,想起来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晚上的时候,通知他这个官司不打了。结果在退费的时候他扣掉了1000元。请问他这们扣费合法吗?另外律师没有向我出示委托合同书,也没让我签字。
被告:名称:某某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无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7年9月在网上看到被告发布的招聘赴a国英语翻译的信息,后给被告发邮件咨询相关事宜(邮件已保存)。被告在邮件里欺骗原告说他公司是受x渔业公司委托招聘赴a国英语翻译,并且告知被告要交2万元用于办理出国工作相关手续费用。在被告要
在能联系到当事人及明确知道当事人的详细家庭住址的情况下,代为催缴欠费的律师函还要张贴在当事人的家门上,这样做合法吗?PS:律师函是没有外包装的,直接就是一张函贴门上。 只有律师所的行政章,没有律师的签名和律师所的电话。
本人在一个民营企业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全月无休息日,若按重庆市渝北区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算,本人月工资应为多少?我们小组有工作记录本,但若要经单位同意拿来作证,肯定是不可能,其它工友又不愿作证,只有偷拿记录本来作证据。但这样收集来的证据能被采纳吗?
,我是来自外省到苏州打工的农民工,现在在苏州相城一家五星级酒店做保安,签合同是我问人事部我要交三金公司给不给交,人事部人说:“公司没有此项条款,如果你想交自己到社保去交”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么?如果不合法我该怎样维权?
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起诉对方要收回当年卖出的房子,但法院最后判决价格太高,母亲无力承担,就没给这笔钱,对方也未腾房子,母亲想等到时拿到拆迁款时再把钱带利息给他,后来听说他搬走了,确把房子租出去了,那将来拿到拆迁款付他钱时是不是可以不给他利息或少给?既然已经判决了,那情况就是房子已经是我母亲的了,只是
律师您好:有一公司要发行内部股票。我不是内部职工。有内部职工不想买。我们可以私下协议转让吗?公证处公证。这样合法吗?(无法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