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本人购买了一处商铺(地理位置较偏僻,单价蛮高),同时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从2010年2月起到2017年11月止每季度返租给我,返租金额逐年递增,返租结束后,我可以自己经营,如不想可以1.5倍的价格卖给甲公司且该公司必须买下。本合同由本地一家知名国企乙公司担保并负连带责任。但今年6月份甲公司宣告破产,到七月份就停止了返租,乙公司随后也在本地最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停止支付返租。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打官司,会赢吗?乙公司的担保责任能追究得到吗?望回复!
借条上是这样写的 今XX向XX借60000元。(担保人承担相同责任) 借款人 担保人 2008年4月1日 到什么时候担保责任免除啊?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
我在06年的时候我朋友贷高利贷,有我来做了担保人,但如今未还,贷款额度已经长了三倍。现在放高利贷的人过来赶走了我家100多只羊,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求职业顾问给个回复
我在XX投资担保公司担保的情况下,借给XX房地产开发公司4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担保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到期后若借款人不还款由担保公司3日内代偿。如今合同已到期一个多月,借款人和担保公司均不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
我刚到一个公司,职位是行政助理,第二天上班老板就让我去备案公司的网站,当我到备案大厅时,那的工作人员除了让叫公司的资料以外,还让我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没过几天后,我发现该公司是个皮包公司,我就离开啦,现在我发现原来我备案的网站是个诈骗网,那如果出事,我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
目前银行担保合同中均有约定,“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从担保人任意账户扣收未偿还款项”,那么银行在借款人逾期后,是否可以直接扣划担保人账户以归还借款?
担保人在原借条上的延期借款内容旁签字(当时不想再做担保人,只想以见证人在上面签字,未注明是见证人或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谢谢。
事情经过: 我父亲早年为了帮朋友忙,用他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厂),但是平时所有的经营和债权债务我父亲都是不知情的,是由那个朋友来全权负责的。后来因为听说这个人以这厂去银行贷款,我父亲知道后不同意,并要求更换法人,最终在2013年6月左右已经更换掉了法人。 现在出现的问题: 由
我在一家担保公司做理财,后该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我的理财款。我在讨债时,该担保公司的时任副总给我找了用该担保公司款的一个开发商老总,这个开发商老总给我写了一个承诺书,承诺该担保公司欠的款他在45天内还我。后因他到期没还,我就到当地法院起诉了该担保公司和这个开发商,同时保全了这个开发商的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