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不是揭开事实真相而是想混淆是非怎么办
2010年我为公司借款在只有两行字的收条上签了自己名字,原告把钱打到公司账户。2013年原告在收条上我签名前添加三行内容起诉我。原字迹与后添字迹相差近三年,字迹大小明显能辨出,原告当时给公司的收条复印件没有后添内容;我公司还有一名员工同样案情同一原告的案子在北京大兴区法院起诉后转到河北石家庄法院审理(因为被告是河北户口)中原告承认是后添内容,已经撤诉。 我想通过鉴定揭开事实真相,大兴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鉴定两段文字“非同一时间形成”,结果该所为国家级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是“同一时期形成”。歪曲事实,利用国家冠以的合法机构名义混淆是非,严重不负责任地随心所欲出虚假报告,良心何在,对老百姓来说天大的事,可在该机构的人却是昧良心滥用职权,为某种结论而出虚假结论,司法行政部门怎么不监管呢?我该怎么办?
请教各位专家:我因被人挟持打了一张欠条,挟持人写的草稿在我手中,欠条落款日期是2011年12月,实际日期为2012年5月3日,请问我手中的欠条时间能不能鉴定出实际写的日期?盼望您们的帮助,谢谢!
土地买卖合同是2010年签的,当时双方同意把合同签成06年的。现在这个合同有纠纷,有哪个地方能鉴定这个合同签订的真实时间吗?需要提供什么东西呢 咨询重庆的一所鉴定机构,他们让提供当时签合同的笔和纸。当时笔和纸都没有特意保存。还有其他办法吗?是不是做这种鉴定都必须提供当时签合同的笔和纸呢?
在拉扯过程中被对方甩出去致使摔倒在地外踝骨骨折,因为是晚上,监控录像中对方甩我的过程不是很清晰,办案民警说了虽然刚开始对方承认是把我甩出去的,但是后来做笔录的时候又不承认了,所以他没办法界定是对方所为。现在司法中心给我的是鉴定意见书,意见是:若确系对方所为则构成轻伤,这份鉴定意见书是否能让公安机关立
2007年8月我父亲与他的朋友签了一份协议,在2010年10月我父亲去世后,被他的朋友添加了部分内容。这份协议都是他朋友一人书写,我父亲签的名。对于这份协议的笔迹形成时间能否鉴定出来?
司法笔迹鉴定:借条的内容和签名书写笔迹前后的时间多长可以鉴定出?
借条的内容被更改了,想找司法笔迹鉴定,但又担心被更改的内容与签名的时间相差不多而鉴定不出。求解,谢谢!
我和银行签了份最高额担保合同 我和其他8个担保人签了份空白合同 合同里面只有条款 重要的地方如:我们的担保额都是银行后来填写的。用的是中性笔黑色的。请问现在能鉴定出字迹的时间来吗(间隔一个月内)???我们8个担保人的证词是否可以证明我们填写的是空白合同??? 不是一支笔写出来的
某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一次尸检用了五十多天,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是否可以追究该鉴定机构责任?会得到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