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的亲人几天前在上班途中开摩托车和对方开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我的亲人在厂买了工伤保险,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认定,我想问一下,认定书会影响工亡赔偿标准吗
我开电瓶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行驶被一辆微型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撞到右后轮处.也就是我的车头已经过去了.我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在%多少.我的车上还有2位乘客都受伤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发生相撞后,机动车的刹车痕迹50米,再撞到马路中心花坛后机动车2前轮爆胎,处理交警在没有对肇事者进行,1,酒精测试,2,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3;车速报告,对本案应该采取的现场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即放人和放车,最后作出让无辜的受害老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我的亲属在上班途中驾驶摩托车和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出。另外,我亲属发生事故时已超60岁,但厂方一直都帮他买工伤险,这样会影响工亡认定吗?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影响工亡赔偿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