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母亲去世多年,父亲有一同居女友近十年,父亲有三套住房,现在女方要求结婚。他们在办结婚证前双方做了一个书面协议(未公证):除现住房外其余两套属于父亲婚前财产,若父亲去世,现住房归女方所有,其余两套自己子女继承。请问: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需不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中途父亲想卖掉或过户其中属于自己子女的房子需要女方同意才可以吗? 我父亲没有给我们子女商量也没有公证就签了这个协议,如果没有法律效应,应该怎么补救?
1、母亲去世了,做为房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父亲和儿子如何继承产权,2个姐姐有继承权吗?如果有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2、母亲的抚恤金应如何继承? 3、将来父亲去世的时候,父亲的遗产如何继承(包括产权和现金),如果父亲想指定儿子作为唯一继承人,那怎么办? 望百忙中不吝赐教!谢谢! 假如房产属共同共有,母亲、父亲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具体如下: 1、如果我和我老公,在一方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在配偶、子女、父母三方,是三方等分继承?还有由在世的配偶继承,直至该配偶去世,才分配给子女、父母?除配偶、子女、父母意外,还会有其他人享受继承权么? 情况(1)我老公先前离婚过,与前妻有1孩子,我
男方简称甲,丧偶,有一子一女,子女均成年。女方简称乙,离异,有一女成年。甲乙再婚住甲家,生活开支均由甲承担,甲乙双方经济是相互独立的,甲乙双方婚前就赡养问题/财产问题的分割在各自子女均在场情况下签字同意,但未经公证。甲乙婚后甲家房屋拆迁分到两房,登记的均是甲的名字。请问如果甲先离世,甲方子女是否有义
如果夫妻A和B双方用B的钱买房,应该用A的名字登记房产证?还是用B的名字登记?还是应该用双方的名字登记? 如果夫妻A和B双方用B的钱买房,用A的名字登记,A把房产证藏起来是否合理?如何解决?
我大爷去年去世的,因残疾没有结婚,一直由我照顾,他名下有一房产,93年时,请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协议书,只要我养老送终,房产由我继承,我大爷其他的兄弟姐妹都同意,并在上面签字按了手印,还有我们村的印章,但是没有公证,我现在想过户,但房管局要公证书,才给过户,可是公证局说我没有继承权,要过户给我父亲,再过户
爷爷过世后留下房产和8万元,有4兄弟,老大去世剩下一男一女。奶奶健在与小叔一起生活。小叔已经独占8万,现房子拆迁他想独占房产。奶奶是否有权利将所有房产给小叔,对房产有决对支配权吗?还是她只有50%的房产,其余的应该4兄弟分。4兄弟对奶奶生病过节生日都有给钱,都有赡养。 我父亲是老三,由于中风失去劳动能力和
律师们,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明白。 第一种情况: 某男上有父母(或者至少有一个,父或母健在),中间有妻子,下有一个儿子。他们住 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即产权属于男方父母),如果哪天该男在父母之前病逝了,媳妇 改嫁了,法律上媳妇还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如果媳妇改嫁了,又不愿意赡养公婆,她 还有
我的父亲于2005年3.20因病去世,他在原来有3个子女是他和他原配夫人,我妈妈带着我于20多年前嫁给他。父亲过世后,他们要求分割父亲和我母亲合买的一套单位福利房,但当时条件没谈好,又因为他们的工作原因拖到现在,当时只差在公证处签字了。现在(今天是2010年11月25日),又要求来分割房产,请问我应该答应他们吗?如果
律师您好! 我未婚,希望婚前财产以后的继承顺序为:第一继承人是自己的孩子;第二继承人是自己的侄子。但不想男方知道起戒心。我该如何实现这一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