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的人从北往南行至孙娄立交桥时下坡往桥东南侧岔道行,前后均看没有机动车来往,就过去了,那时已经穿过马路到了岔路口,突然被同样从北向南的摩托车撞倒了,摩托车应该顺桥右侧直行,骑车人说为了躲一辆拖拉机才冲到路左边的,整个桥宽10几米,设了两条行驶路线。躲车也不能问到10米开外另一侧啊,当时他的速度太快,他什么都没来得及反应,就撞上了骑自行车的人,致使骑自行车的人左侧肋骨第十根骨折,晚上睡觉都动不了,更不能干活,此人还是个农民。请问这个怎么解决?
晚,自行车贴学校的一侧逆行回校,与迎面而来的摩托车相撞,自行车主受伤,摩托车主人身无大碍,但摩托车损坏,摩托车主要求赔偿修车费,是否合理?
骑摩托车在一个有坡度的3叉路口上坡行驶时被一个从侧面横冲过来的自行车撞倒,摩托车车主受伤,自行车车主没事。请问这种自行车车主有多大的责任? 摩托车主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该由自行车主承担?
9月1号上午8点多,我妈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北向南行驶,后面一辆摩托车向前超车擦了我妈的胳膊摔倒,送医院检查腰椎骨折,须住院,对方说家里穷没钱,请问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偿??
晚上,后面的摩托车撞到了前面正在骑的自行车车主拿的竹竿(大概是2米左右)受伤了,这个责任怎么定?事发地在乡下,没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之分。
一辆摩托车由南向东右拐弯,速度很快,未打转向灯也未笛鸣,这时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南左拐弯,电动车未到人行横道线处拐弯,而是在离横道线5米左右拐弯的,出事地点也就发生在离横道线5米处。想问一下,谁承担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
我骑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人相撞,造成我和对方都受伤住院治疗,对方是面瘫,我应承担什么责任?敬请专家予以
我骑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人相撞,造成我和对方都受伤住院治疗。对方是面瘫,我负担了对方的住院治疗费用,但对方要求低于15万元不能了结,因多次协商不成,我就外出打工了。对方将我起诉,并上网追查。这样我应承担什么责任?敬请专家予以答复!谢谢!
摩托车与自行车在直路上 摩托车在前,因要拐弯摩托车提前减速,自行车在后方看到,不知道怎么回事 车把一拐撞到摩托车后轮,自行车主倒地(脚骨裂缝),摩托车完全不知情继续往前走,后来发现其他同事在往后看,才知道的。 请问这事摩托车主 怎么办?法律上应该配多少?或者根本不需要赔偿(医脚的医药费不到2000元)
经过检查,检查病情一切都好,我们就私聊付一千三百元就了结这事,我开始没钱只付了七百,剩下的过两天给。双方都答应了,而且对方也给了我字条保证书。可是他们回去了又说有脑震荡,又送往医院,请问这医药费怎么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