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爸爸。89年4月出生/孩子母亲是外地的,88年出生的,今年的11月12日。公历的10月初7生。。因年龄不到,镇里和村里发了我10000元《壹万元》整,不是法律不是规定5000的吗??为什么要发我1万?我就问他们《工作领导及村领导》他们的回答是今年的罚款提高了。想问下是不是提高了一倍?请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领导给我正确的回答。我们的钱是不是真的如他们所说交到了国家里。还是他们自己私自把多余的钱给分摊了?我还会继续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反映这个情况。我这里也有和他们谈话的录音。如有需要可以拿出,以做证明》》》《我是春树镇XX村的》
我现在20岁,前不久女朋友怀上了!他达到了合法年龄,我还没有!如果想生下这个孩子,按湖北省宜都市计划生育条例我应该承担多少钱的罚款!
结婚后一直不和,男方好吃懒做,经常威逼女方要钱 女方不愿意 他却恐吓,还用下贱的手段去威逼女房要一半的钱 孩子读书还成问题 我应不应该给一半给他??
我本人是外省农村户口,(有一个姐姐),妻子是江苏户口,现在居住江苏我们已有个5岁的女儿,想在要个二胎,请问这种情况政策允许吗?想请教各位专家
我和老婆离婚后,我才发现她又怀孕了,(我们以前有一个男孩,孩子判给了我),她想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护养,这样,我算违反了计划生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