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 母亲:北京农民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户主 继父:外地户口,已与母亲结婚12年左右 哥哥:北京农民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内1户主 本人:北京非农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户主 舅舅:北京户口,户口不在小苑上村 姨:北京户口,户口不在小苑上村 背景:(1)41号院没有明确宅基地和房屋所有证并无公证证明。 (2)母亲、舅舅、姨为亲兄妹,41号院原为爷爷奶奶所有,爷爷奶奶去世后,房屋等财产没有明确的遗嘱或者口头进行分割。 问题一:如小苑上村41号院拆迁,舅舅和姨有无分财产的权利? 问题二:如母亲比继父先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屋和宅基地归谁所有?如有遗嘱呢? 问题三:如继父转成北京农村户口且户口落在41号院对问题二的结果是否有影响?有何影响? 问题四:户主可在不与任何家人商量情况下,进行处置房屋或土地吗(变卖,典当等)? 问题五:农户与非农户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有区别吗?有何区别? 问题六:北京房屋或宅基地所有人与是否为北京本地户口有关系吗?农与非农呢?
6年前借用邻居的宅基地指标建房(同集体的),土地使用证上是邻居的名字,现在闹了纠纷邻居就说这房子也是他的。 请问:如果邻居要起诉的话(除了宅基地指标是他的,别的都跟他没关系,出资建房到入住至今都是我家,相关证件也在我家保存),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啊?
26年前左右,在农村,我爷爷有4个儿女,我父亲,我叔叔,和我的2个姑姑。当时都已经成家。我父亲有自己的房子,宅基地。 我叔叔也是。我爷爷奶奶也有自己的房子和宅基地。 当时,因我父亲决定要翻盖自己的房子,考虑到爷爷奶奶所住的房子还很破旧。就与爷爷,奶奶,叔叔,姑姑等协商,由我父亲在爷爷的宅基地上 翻盖新房
因为我大爷的房子塌陷,我父亲于九几年的时候把我家的房子借给他居住,并签订协议,他只有居住权,房产权仍归我父亲所有,当时借了他1000块钱,说以后还。现在我父亲过世了,他对外宣扬房子是我父亲卖给他的,并说已经办理了房产登记。我去查询,发现房产登记上双方都有两个登记,一个是原有的权属登记,另一个是2000年的登
我父亲在2008年买了一块带有房屋的宅基地,共付了8万块,并办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有房产证在手,在09年父亲因资金周转不了·又将房子转卖另一人手中,现在卖房子的人到法院起诉我们,想把房子要回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买卖合法吗?过户手续有效吗?
我家出钱给户主转了一个地基,但是房子都修好后,被第三方骚扰,原因是第三方说那个地基有他家的一部分,移民的地基是划分在户主头上的,他家儿子和户主的女了婚,现在他们有争议,对我家有影响吗?
关于房产过户纠纷,下岗职工买断单位供销社房子,共11间门面5人共同竞标买下
关于房产过户纠纷,下岗职工买断单位供销社房子,共11间门面5人共同竞标买下,由1带头人负责签字交的钱,只后单位想把房子收起起来,给买断房子下岗职工陪偿,带头人同意把房子给单位要陪偿不要房子,其它几家不愿意上诉成功,单位没能把房子收起来,现在带头人要把房产证办到他1个人名下,有那个权力吗。该怎么办?
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父母在十年前因不懂法将老家的宅基地房卖给了其它很远村的人(当时双方在村干部的签证也签了合同),但是对方也没有实际入住,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买方请律事告到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并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我父母不想卖且想收回房子,退回买方当时房款,现在还能收回吗?或能打赢官司收回房子吗?先谢
我父亲有一儿一女,有两套有争议的房产,一套是拆迁(房子估价大概9万,儿子出资16万)买下此套房子,当时女儿因为没钱放弃房子。;另外一套是父亲自住的一套,产权是父亲一人的。现父亲还在世女儿提出要和弟弟分房产,女儿要父亲先自住的一套全部和拆迁房属于父亲的一部分。咨询儿子应该怎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
你好,我家房本(1992年)的上面写着东面:主体外是卞家,而他们家写的是:主体墙外是张家(我家)。而我家主体和墙是并齐的,我听我爸说以前墙是按伙墙商议的。现在他说墙是他的,请问他说的对吗?如果是他家的我如何挽回呢?明明是伙墙咋变成他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