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2009年12月31日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失业金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办理成功。我可以向单位索赔失业金和社会保险吗?档案现在还在单位手中,始终没有办理退工,会不会影响我的索赔金额。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条文规定可以借鉴。
我的工龄是从1971年元月计算,1995年国企破产,本人买断工龄;公证处公证“享受24个月失业金”。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0年本人才完善享受失业金的相关手续。然而却只能领取18个月,与公证处24个月的约定相差整整6个月。显然,失业金政策在我的身上被打折扣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7年4月到公司工作的,同年的8月1日签定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书两份)公司在10月1日交社保(只交了养老保险,没有交失业金和公积金)一直交到2008年的7月份就断了没有交。又从2009年的4月份开始交社保,失业金,和公积金的。我是这个月11月份离职的,这次公司帮我办失业金时,我才知道这些情况的,也就是说,我这次
你好,我在单位上班已经快7年了,但一直没签合同,就在前年11月份交了一年的保险金,直到今年9月我休了一个月假,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就给我了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我能那失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