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名字的还建房和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条约手续,没有通知我交其它的费用,现在正在对家具进行装修,现在物业把我的电停了,理由是我把我隔壁的还建房暂时借用放装修的材料,可以找什么管理机构约束它改正和处理。
2006年本人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侵权纠纷,之前双方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纠纷的情况是,本人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后,要求物业公司给房屋通水通电,以便于进行装修。可是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前必须缴纳500元的装修管理服务费,才同意给通水通电并给予办理装修登记手续(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双方约定有如
我们小区跟另一个小区相连,共用一条道路,也由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现在物业为了方便管理,要把我们共用的这条路一分为二,用栏杆围起来,这样我们小区走不了他们小区,他们小区的人也过不来!因为路比较窄,不到8米,一分为二之后,我们的车根本就开不进车库,2辆车更是没办法同时通行,要是有个火灾什么的,消防车能进来
我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日前,我车发生了一点小事故,我要求进保,但公司让我私了,我不肯,公司说进保可以,但要扣车三天,我让其拿出相关文件,公司却拿不出,非扣我车,不让我车正常运营,我觉得我运营出租车的权利受到侵犯,想问一下,我可以通过什么部门进行维权呢?
我与8月16日正式办完交接手续,至今3个多月了,公司还拖欠我1个半月工资不给,同时我的毕业证还在公司的总部押着也不给,离职前我们的工资是每个月3000元,现在他们在职的会计告诉我们,我们离职的工资是2000元,这样合理吗?我们有签合同,合同全在沈阳总部,我们手里没有合同。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不给三金的钱,因为除名可以吗?因为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吗?合同还没有解除就和其他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但没有签合同可以吗?{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等公司走入正轨后(现在还没有走入正轨)再补三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