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店面 原来打算这个年底开业。因为房东房屋还没有全部建好。当初因为不能确定房东多久可以建好,就没有确定时间。现在房东就因为没有时间限制,不管你时间。我现在自己算了下 ,年底不能开业。我想不租。我之前交了一万押金。房屋里面有拆了两个墙,现在房东要求补回那两个墙。押金也不还我。 这样合理吗。我想问 我现在押金也不要了 合同部收回可以吗?
补充一下 原来合同都有注明房东要贴地面瓷砖,和防盗窗等等。现在因为没有时间限制他看你赶时间,什么都不做。话虽没说,表明了要我自己做。
我单位(公益性)出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60年(租赁费已付清)租赁时间1999年-2058年,土地租赁费6000元/间,门面房租赁费12000元/间,及门面房后6米土地使用权,共计7间,同意在不影响院容情况下可以再6米土地上土地上建筑,政策变化土地按时间计算,建筑物协商解决。现因国家公益事业需要收回土地,新建办公楼,就续建房
我一次交了三年的房屋租金,也签了合同,现在第一年很快就要到期了,根据我现在的个人收入情况,无法承得高额的房租。剩余的两年我不想租了,想终止合同,私下我与对方洽谈过,让对方把剩余的两年房租退还给我,并胩我也愿意赔偿他相应的损失,可是对方不愿终止合同,请问我能不能用法律来终止合同?
我与一学校2008年签订了为期10年的铺面租赁合同,10间铺面除自用4间外另6间租给了其他人,我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没有约定不能转租,只是约定他们安排改造、上级安排修扩园舍、调整租金等,致使不能继续经营,学校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现在学校告诉我政府拆临拆违要拆除铺面,于25天前口头通知我,请问学校没有书面通知我的行
这个甲方也只是租店的一个老板上面还有个真的房东!现在主要是那个老板他要搬出去了可是把我缓在这里说要是真的终止和同只给我赔违约金,可是我店现在和同期间内有在装修过马上就年底了给他这样一搞我就是损失太大了!合同上只是写着甲方违约赔已方压金的双倍`可是还有一条是和同期满后装修所有规甲方.目前就是合同期没满就让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
我与租赁方签下合同经营餐馆,可当我装修近尾声挂完牌准备开业时,租赁方突然通知不让经营餐饮,要么换行业要么退回压金和保证金,可我什么餐具都买齐了,装修四万多他们只认赔五千元,还不怕我打官司,实在欺人太甚,请问如何能拿回我的损失,这样的欺诈可以争取双倍赔偿金吗?(注:出租方不是产权人,是转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