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家的房子要动迁,谈了一半,最后一部分补偿尚未谈完,房新的钥匙也没有拿到。因有事情短期内不在需拆的房子里居住,国家或拆迁办有权力私自将无人居住的需拆房拆除吗?
本人于1999年从外地迁至常州金坛,现居住金坛农村里,买的是农村私人居所,居住至今,当时购买时有原房主的5亩田地,由于当时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没能迁至本地,本人居住本地后,这5亩土地由本人使用,且政府征收的各种费用以及活动款都有本人支付(此征收款姓名和财政设农补贴都是本人身份证开户),现在面临土地征用,此征用
我家拆迁了,政府给我家放好让我去那房子,但是开发商不给,他们说政府差他们的钱,后来才知道,是政府不给保障房公司拨款(政府补偿拆迁的差价)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我想知道怎么能解决这个问题?
拆迁的平房是爷爷奶奶婚后,购买的登记在爷爷名下,之后生了4个子女,奶奶去世了,拆迁时平房户口 大女儿一家 和爷爷 两个户口本,分了两个两居。当时的拆迁政策不严格,最后拿到房本的时候,不知道爷爷和大女儿用什么手段把 大女儿一家的拆迁安置房变成了小儿子名下的房产,小儿子的户口并不在被拆迁的平房里,大女儿已过
我老公那边拆迁,老房子和土地,两个姐姐都回来分,他们家还有一个弟弟没有结婚,我们家也没有什么,他姐一个在姐夫家拆迁的时候享受过两套房子,又回来说当时户口是买出去的,又回来享受,还有一个户口迁出去了,户口本上那一页没有斯,大队也就给分户了
我们这有家厂子要开采山上的石头,但山上有座庙,庙是清代的,他们如果要拆庙有什么法律依据没 当地人不愿意拆庙,但厂子和政府有协议,他们只是答应在山脚再修一座庙,但对于他们拆迁时弄坏的神像,却抱着敷衍的态度,只是想用泥糊糊就算了的态度。他们有哪些地方会有违法的嫌疑,麻烦请指出来
家里有一栋宅基地,户主是奶奶,户口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本人5个人,本人已结婚但是老婆户口在娘家没过来(娘家也是宅基地),现在处于怀孕状态,是在拆迁后怀孕的,现在我、我老婆、爸爸妈妈外面借房子住,拿过渡费,爷爷奶奶很久以前就一直住市区,家里有个姑姑,姑姑是以前顶替爷爷出去的,并且分了房子,爷爷奶奶也一直
我是德阳罗江县万安镇柏云村村民,本村正面临被拆迁。从6月份开拆迁动员会到如今,未开过村组会议,没有拆迁公告,更说不上安置补尝,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有少数村民开始搬家了(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组长牵头,以各个击破的手段骗签的,我也在其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迁出去吗?这拆迁程序合法吗?我们都是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