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扬科与刘萍萍于2010年4月27日登记结婚,于2010年10月5日生育一子(刘子钦)。2010年11月26日因照顾儿子一事发生矛盾,并且对妻子刘萍萍动了手。照成妻子心理生理严重伤害,本人深感内疚。为表真心及妻子以后的心理生理不受伤害。为以后家庭没有暴力,家庭和睦。本人甘愿做到一下几点 一 本人保证以后如遇矛盾,
我弟有外遇,弟媳逼他写了一份保证书,即:如以后现有婚外恋,必须放弃财产,净身出户。这如离婚,这份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她爱赌,每次输的倾家荡产,离婚她不答应,每次都求原谅,生活刚刚有点好转,又开始赌,我是心情疲惫啊,有想过起诉离婚,但两小孩都很小,不忍心,有没有一种协议可以约束她的了
老公出轨了,我和他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如果以后他出轨,那么他净身出户,但是不经过公证处公证,以后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我父母出。现在想把房子给我媳妇,但贷款未还清不能过户,现在想按房子的价钱,给她出个借条。意思就是我借她钱。请问这个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离婚,她是否可以要求我还钱?
1.老公准备去贷款,但是需要我的签字。我们私下协议贷款的债务他自愿一人承担偿还。 2、我们有一套住房,是我们双方共同买房、装房的。我们私下协议如果有一天即使我们离婚,也不卖房,不分房产,把房子留给孩子,至于按揭,孩子跟谁,谁住谁就交按揭。 请问这些私下协议有效吗?如果找个第三者证人签字是否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