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请问:新婚姻法第二章的第七条和第十条(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哪些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和乙肝吗?
事先不知道对方患有心脏病,结婚后才知道,是否能够以对方患病并隐瞒为理由提出离婚?
结婚两年我老婆一直在我家里厂里工作,厂子的法人代表不是我;我现在提出了离婚,没有小孩,她向我索要两年的工资,我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她?赔偿她多少钱
我是一名县卫生局统招的合同制护士,现在在一家乡镇医院工作了10年了,因为与领导发生了一些争执,领导要求我写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请问根据劳动法我该怎么办?怎样履行哪些手续?
我是一个21岁的女孩!跟我男朋友有了小孩!今年的1月份生产!可因为怀孕的关系没有经济来源?我想知道男方有义务负担我目前的生活费么?孩子生下来他应负担哪些?
准备和男友结婚,发现他有一4岁的孩子,我该怎么办?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恋爱的时候,他并没有告诉我。因为我有了他的孩子,我们准备结婚。现在发现他有一个4岁的女儿,我该怎么办?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这是故意欺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