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注老人要求单独跟一个子女并签协议) 急!!
你们好! 求教:我父亲病逝,留下玖万元存折和一套房。我和母亲、妹妹有一个口头协议,母亲归我赡养,母亲百年后,所有的财产归我继承。但现在我母亲将4万元存折给了我妹妹,我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共同赡养老人至终,老人承租的公房,其中一人在此住其中的三分之一,现在拆迁其私自与开发商签协议,我的户口也在此,且公房周围接有自建房100平米,其他家人是否无权其利益,
老头死后留下一处门市房子,现在老太太活着现在动迁了儿女想分财产,现在前面接了一块没有房照的房子,后面还有以前老头盖的房子也没房照只有中间那有,前面接的那块是四儿子接的但是没经过老人的同意,四儿子一直和老人在一起居住老头死之前都有劳保一直没花他们的钱,老头死后三年老太太让他们出去过他们不出去,现在老太
家中有一位老母亲,女子们四各个!因拆迁房屋和赡养问起引起纠纷,当时要一套回迁房和27万,房屋归老母亲、起初因为大女儿是与母亲一个村,赡养比较方便,大家都同意钱归剩下的三个姊妹,房子在老母亲去世后归大女儿并赡养老人由他一个人承担。。后来因为大女儿不想一个人赡养并且还想要房子,还想要钱。现在就牵扯几个问题
爷爷有爸爸和大伯两个儿子,大伯一直在外地工作,近三十年都是爸爸在照顾爷爷,三年前爷爷去世,大伯也退休回来和我们吃住在一起,大伯没有结过婚,无儿无女,爸爸有我们两个孩子,现在大伯要和我们分家,请问如果打官司会是什么结果
2006年我母亲经人介绍再婚,和老爷子在老家平房居住,结婚前平房已经过户给他儿子,感情一直不错,期间老爷子单位发福利房,经商量让我出钱买下,房子给我,因为是福利房房本一直是老爷子的名,也没有改,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因为这房子和我单位不在一个县城,居住不方便,在09年上半年就卖了,总款28万。买了一
你好:我家有子女6人 就我是儿子 我家有两套房 房照是我的名字 我父母就让我一人赡养他们 每年给他们赡养费3000元 其他的5个孩子不要赡养 这合法吗 财产和赡养之间有联系吗 如果我不掏赡养费 就要我房照改名 这合法吗 急急急急
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是老人强烈要求只跟其中一个子女 不用别人管 上面的协议是否能签 签了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谢谢 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