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庭人员在外打工,老家村委自己卖了一块地给别人盖工厂用,这块地中有我家一小部分,村里就直接通知我家回去拿很少的补偿费。现在又有同村人打招呼说要买我家另一块地开工厂,我们不想卖,请问这些行为都是合法的吗?听说村里人几乎都把土地卖完了,农用地变更用途不是要国务院批准的么,怎么这些人这么轻易的就把赖以
我是芜湖市三山区保定街道的一户居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老家的土地买卖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吗?现在我们家政府说让我们那居民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只有16000一亩,所以我想咨询国家有这项规定吗?
我们在九年前买了一块地基,那地基是移民安置点,当时土地证还没有批下来, 我们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跟土地主人3万元买的,我门那时有签了一份合同有土地主人;几位朋有我签的但是他太太没有签没在场.这房子是我们知己盖的已经9年多了,(房产证,土地证)都批下来了都是原来土地主人的名字现在我们要他把两证转还给我,他提出要我给他十
我们看上的那块地在市外,有宅基证,户主想卖,所以我们想买下来,价钱等方面都已经达成共识,但是我们怕将来户主反悔,想要收回土地,所以请问怎样签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的利益。
土地性质是安置房的,但是有一部分是按商品房交易的,问一下这个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的一样吗?影响以后的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