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发信息的方式再跟一个经理要钱而没提去打他而说了要去找他想吓唬吓唬他,内个人从前在他手下上班,没给钱他就想去要,发了一条吓唬经理的信息,算是犯法吗?
我做的是打折信息类的网站,由于刚开始做,信息量不大,所以就找了同城的一些打折网上的信息放上去,这样做违反吗? 如果对方状告我,我该怎么办?我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认识一个男的,在别人面前装得特好,其实总是骗人,骗好多女孩子感情,出了问题就躲,不负责任。虽然不骗钱,可是骗人感情太可恶,还会给女孩儿身心造成很大阴影。他这种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吧,不能告他。我想把他的照片发网上晒黑去,再把他的所做所为统统写出来,制造舆论效应。请问这种行为算是恶意诽谤,侵犯人身权利吗?
被人在QQ空间中制造假信息让人转发,是否犯法?应该怎做才是最好? 如果把这事和制造假信息人发上QQ空间日志里,又是否犯法?? 1.其入假信息内容指名姓名及那里人! 2.内容是说那人被人误会暴打,头部受到重伤,已存在生命危险希望通过网络能联系到其家属到医院签名动手术 3.内容里还叫网友转发,在网友评论提问中口口声声回答说
我好朋友遇到了一个感情骗子 他其实是有家庭的 可他装成末婚到处找人谈恋爱 专骗年轻的小女生 我们想把他的电话 QQ 工作单位 放到网上 让大家注意 因为这个骗子是有备而来 好多小女孩都被他骗过 大家都自认倒霉 可他太没良心了 发现他还在骗别人
昨天有个电话打到家里来,说是法院有我的传票,信用卡恶性透支,我说自己没有办过,他说帮我报案,并转接到北京公安局,后来有个男的说是警察,问我问题做笔录,说是录音,让我把手机关机并充上电。后来就问了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银行账号,我正好刚毕业,没有银行卡,最后也没造成经济损失。但事后想想,
我朋友的女儿15岁多,因不懂事,将与她差不多的女孩,带出去玩,并告知其女孩,给她找一个男的一起玩,其女孩很爽快的答应后,就与男的一起去了,过后那男的就与女孩一起睡了,事后女孩报案,说被强奸了,现在我朋友的女儿已被拘留39天了,公安局还没说发,我朋友的女儿会被判刑吗?请律师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