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朋友办厂需要资金周转,我借了10多万给他,当时他写了欠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可是今年他突然自杀死了,请问我可以要求他的妻子或儿子偿还债务吗?
律师您好: 一年多前,我把钱借给别人,他给我打了借条,1月22日到期限,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人也找不到,我是等到1月22日还是现在可以上法院起诉?再有他人是四川的,我现在在西安,要是起诉是不是我要到他的户籍和居住地四川去起诉啊,另外,他要是没有偿还能力我又该怎么办?谢谢!!!!
我在7月份借给我朋友二十四万人民币,当时在欠条上注明如还不出愿意用他的一辆丰田皇冠轿车作抵押,但他现在不但没钱还,还把他的车子转户给别人,请问我还能让法院去扣押他的车吗?如果不能,我在他的车上还有其他办法吗?谢谢!
我在2008借给给朋友50000元,中间曾几次找朋友陪我去讨要过但都未见到他本人,我在今年的今天起诉了,有人说欠条过期了,会对我不利,请求律师你的帮助!
04年我母亲的厂子曾经向某厂购买加工原料,用了以后生产的货品不达标,被退货,母亲损失严重,当时和卖加工原料一方口头协议说好不给货钱以赔偿我厂损失。但加工原料一方趁我母亲不在家时,骗上学放寒假的我打了一张欠条,是以我的名义打得。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益吗,我当时已满18周岁,但我从不涉足我母亲厂子的事务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做钢材生意的,有一个朋友也是做这个的,有一次他说,有一个客户要货他自己没有这么多资金,就让我们给他进货一吨一百元的提成。结果他并没有客户而是倒卖,而且不光我们这一家,他还骗了很多公司,一共四百多万,最后让我们发现了,其中一家把他告了,派出所把他逮了,可是又放了,因为他说会还我
我借别人一笔货款钱,别人在到期的情况下没还就按高于银行四倍的利率写了借条给别人,过了两年别人在有钱的情况下还过一次,但并没有还完!留下了部分本金和利息重新立果字据形成第二笔借款,借款利息依旧高于银行利息四倍。过来五年,现在借款人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反悔并说所有债务均是高利还款产生打算不再还钱,请问法院
我发的货让托运站代收货款,实际应该收五千一百多,但是托运站却把它写成一千五百多,当时我们也没有注意,现在形成了三角债,向托运站要债,但是托运站却不承担这个责任,又因为债方离这里比较远,无法直接联系,请问这应该怎么办啊、
原告:xx 男1961年6月2日出生 现xxxxxxxx职工 电话:1xxxxxxxxx 被告:xx (女)电话:132xxxxxxx xxx (男)电话:158xxxxxxx 二人夫妻关系 现住 齐市龙沙区xxxxx 诉讼请求:1.被告:xxx 、杨xx返还原告:xxx所有欠款二万零五百(20500)元整并付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用由
姚开煤田,借我300万。同时写了煤田抵押协议,同时也借别人很多,结果经营失败,欠下好多债务,现在,已经两人起诉了姚,由于当时都有抵押合同,其中一家已经判决,并执行,判给抵押的煤田了,而另一家也判决了,但还没执行,我也起诉了。但比他们起诉的晚,按照现在的判决。姚已经没有煤田了,那我怎么办?另一家还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