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人在街上行走,被一辆轿车违规撞成轻伤,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与我要的合理数额相差很大,协商不成,该怎么办呢?
我朋友8月25号开车刮到一人,然后打电话报警。(那人本身有很多毛病,只是倒车镜轻轻的刮了一下他的手臂倒下,那人是骑自行车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责。9月15号那人死了。我朋友现在被关进看守所。请问一下我朋友有没有可能判缓刑呢?(无酒驾)是不是要积极赔偿才有就会呢?要是无能力赔偿
我朋友8月25开车刮到一人,死者到9月15死亡。请问一下,案子到法院的时候,司法机关有没有出具(死亡证明书,有没有写是因为什么而死亡的)谢谢! 如果死亡证明书上写(不是因为车祸而直接导致死亡,是有其他病呢?)罪会不会轻点。
我朋友8月25号开车刮到一人手臂然后倒下,拨打报警电话。交通责任认定我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在住院期间有付治疗费,对方本身有很多疾病,9月15号那人死亡。我朋友现关看守所已经一个月了,请问一下我朋友会判缓刑吗?要多久才会庭审呢?谢谢
高某与亲属几人在杨某家聚会,知道要喝酒,没有开车去杨某家,席间,大家都喝了酒 ,高某还说喝酒了谁也别开车,饭后,李某要去车里取东西,高某说没开过这样的轿跑想开,高某不顾李某阻拦夺下钥匙和高某姐夫余某上车,行驶至一交通岗,强闯信号撞到四人,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皮外伤(事故发生时间20点50分)
交通肇事罪的其中有一条‘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个致人重伤或死亡怎么理解,如果这个人本来有病的,脑积水、肝癌晚期,谁碰他都得死的,追究刑事责任吗 有没有答复,或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