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今年80岁身体还硬朗,去年年底跟我父亲去做了遗产赠与公证,内容是:等奶奶去世后,名下的店铺归我父亲继承(父亲有5个兄弟姐妹)正本公证书在奶奶手上。但是现在我父亲因病去世了,想咨询下:1.父亲去世了是否公证也就失效了?我奶奶可以单方面解除这份公证吧?谢谢
我们夫妇只有一个女儿,已婚。但是感觉她们的关系有危机。我们想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所有房屋与财务遗产只能让女儿一人继承。怎样做?费用多少?
父亲生前【已公证赠与某一子女】【但未过户】的房子 在父亲过世后是否应按照遗产分割
父母共生有5个儿子 父亲晚年将房屋做赠与公证 赠与小儿子 但未办理过户 现父亲逝世 母亲仍然健在 母亲与小儿子除此住房外无其他住处 现大儿子要求分割房产 请问此房产按照法律应如何处理 能否顺利过户到小儿子名下 如果房产需分割 那么大儿子不孝 未尽养老义务,小儿子从小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等对案件有怎样的帮助?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我外公去世之前有一套房子,现在想过户到我舅舅的名下,但是公证处要求我们出具我外公父母及其兄弟的死亡证明。但是我外公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亲的(具体什么原因他也不清楚,反正从记事起都没见过他父亲),他母亲是信基督教的,据他生前告诉我们是说他母亲生下他后不久就去做修女了,所以我外公和他的兄弟是从小在外流浪长
男方全家事前知道女方有心脏病。婚前男方父亲全资购房写男方名下,女方明知其父反对的情况下,多次以心脏病为由要求房产证加名字,男方无奈争吵同时考虑到其身体原因,在其父亲不知情之下签署了赠与女方一半房产的协议并经公证,目前还没有加名字也没有进行任何过户。现双方感情破裂,女方以心脏病要挟男方如果离婚要全部房
男方婚前全资购房,婚后赠与女方产权的一半,产权人依然是男方,离婚的话,男方不同意卖房,只同意让女方一直居住。女方不是也等于没有分到任何财产吗?
关于遗产继承,有公证过的遗嘱,对方处理遗产需要我方签字的相关问题?
前提:老公的爷爷临去世前有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第三任老伴(没有子女),我公公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个后老伴把遗嘱也公正了,我公公没有争财产的意思,尊重爷爷立下的遗嘱。现在后老伴要将房产变卖,需要我公公的签字,由于本身遗产没有我公公的份额,再加上去对方的城市签字需要一笔路费。因此我公公一直没有去签字,若
07年爷爷奶奶将农村自住房屋产权赠与给我父母,并做了赠与公证,因为是农村自建房屋不能过户,08年爷爷因病去世,今年的3月份遇到拆迁,拆迁办来签拆迁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写奶奶的名字,不能写我父母的母字,我现在要怎样才能把这个产权过户到我父母名下,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