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写了涉黄的小说,小说虽已删除,但有其他人转载。 请问“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中的点击数,是只算个人发表的原地址的涉黄小说的点击数,还是包括其他人转载的涉黄小说的点击数。 如果包括其他人转载到别的地方的点击数,那我肯定完蛋了。 有没有律师能解答一下,谢谢了。
我问一下,我的朋友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在网站写小说的。用的是他女朋友的身份证签约,若是被网上抓捕,他女朋友会被抓的话,能解释清楚吗?会被关多久才能出来?
本人做了一个同性恋小说网,里面有淫秽内容,内容也不少,但小说都是来自网络,并没有通过小说挣钱,像这种会如何定罪 懂得话可以联系我
某人向20个人发相同的邮件,在20分钟内分别向每个人分成三封邮件发送。(三封邮件构成一个大的邮件)每个邮件中包括16张图片,两个视频(均构成淫秽物品)。 请问如何计算淫秽物品传播数目?是16X20=320个图片加上2X20=40个视频,还是就算16个图片,2个视频? 还有,这个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法律会如何处
夜市用未联网的电脑帮人家下载黄色录像,被公安现场捉获,并拘留在看守所内 就是在夜市街,帮人家下载而已,数量我肯定只有10多个视频 最最多不多于20个 ,然后被抓咯,为什么不是进拘留所?但是她里面的下载系统有多少我就不知道咯。拘留通知书,是这样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80条 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
就是在夜市街,帮人家下载而已,数量我肯定只有10多个视频 最最多不多于20个 ,然后被抓咯,为什么不是进拘留所?但是她里面的下载系统有多少我就不知道咯。拘留通知书,是这样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80条 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 某某人刑事拘留 先羁押在看守所。如果按照这种情况的话 一般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