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要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名,现在协商房子留给我,我想先公证好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可以吗?然后该怎么写才好呢?
结婚前老公自己买了房子,房产证也只有他一个人名字。现在我们又准备买房,房款的钱都是我的个人私房钱,我想把房产也只属于我个人的。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只要父母明确约定该房产时赠与你个人,与你妻子无关,那该房产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为使父母的赠与更具有以上效力,可以去做个公证,或者做个律师见证都可以。 我在网上查过了,普遍是这个答案,我来这里是为了找个好律师得到直接的准确回答,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有绝对保证?现在的法律太模糊了,还有这种事情对公证或律
我婚前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产权证是我的,婚后还剩余未结清的贷款6万元,结婚后把房子卖了120万元,(留有我的房屋销售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又用这笔钱付了首付款120万,其余35万为银行按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产权上写的我名字,请问? 1. 在北京如何进行房产权公证?需要携带什么证件?我住在海淀区。 2. 如果我购
我丈夫已亡故,原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是我单位的集资房。房产经过公证归我继承,现我再婚了,想把房屋卖出去,要先过户到我名下吗?要交多少费用?可以直接买卖吗?
我老公和他父亲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他父亲有名额可以分一套集资建房。而他父亲考虑到我和老公结婚到现在都还没有自己的住房,于是想把这套住房转在我老公名下。可是这套房子的名额却是他父亲才能分的,因此房产证上也只能是他父亲的名字。他们单位有规定,像这种集资建房在五年内是不能自由买卖的,而本人在五年内也是拿不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去世,父亲生前找人写了遗嘱,说是房子由我继承,遗嘱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有我父亲按的手印和盖的章,有代书人的签名,但没有做公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在父母离异以后判给母亲,对我父亲也一直未尽过赡养义务。现在我想把房产证变更成我的名字,可是公证处还需要我
结婚后不久,双方共同出资购置一处房产,付了首付,现在在按揭中,付首付时双方出资份额不等,我出的较多,现在想把这处房产做公证归我所有,把对方的那部分出资归还给他,这个公证好做么,另外公证后这个房产他没有所有权了,但他仍有处分权么,还有涉及到以后离婚的财产分割会有什么影响
女方想规避风险 问2个问题 辛苦律师 1 结婚后买了一个房子 房产证还没下来呢 改不了名字 现在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是婆婆出资买的 如果现在夫妻去做财产公证 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所有权一人一半 但目前房本上改不了名 有效吗 2 夫妻间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写了一个协议约定 没有公证 请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