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有关部门应当适用什么法律.那一条.那一款对我进行处罚?
我于2005年在国有划拨的宅地基上建造房屋,没有领取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2009有关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问有关部门对我的处罚合法吗?适用法律正确吗?
你好!我们家是在农村小镇上,响应国家城镇规划假设准备拆除以前的老房子(70年代建的土砖房),重建新房,请问国家或者地方有没有相应的补偿。老房子位于街道上,是整条街道拆除重做
2009年5月份接群从举报,某处存在违法建筑,经查证,该违法建筑建于2005年3月份。于是规划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适用法律是《城乡规划法》。请问适用法律正确否?
我家要修建车库,认为是小工程没申请许可证,修到一半城管来说,你们现在不准动工,动一匹砖,我们就给你们拆了,你们要到当地政府去办理手续,那样才能动,过后我们就停了工,工人就全回家了。过了几个小时,我们还没来的及办理好手续,城管就来把车库拆了,请问城管这样做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