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开发了,我要了一个门市房;应该是2010年的10月末交工,到现在还没交工,请问应该怎么给予赔偿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违约赔偿说不包括储藏室的钱数,这有法律依据吗?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违约赔偿说不包括储藏室的钱数,这有法律依据吗?我们签订的合同中说按房价的3%赔偿,他们说赔偿不包括储藏室
我去年8月份买了套房子,合同签定后,开发商备案居然备了4个月,之间查了房管局说这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的房子,难怪一直都备案不下来,到12月底才备案下来,,导致银行贷款今年1月份放贷,利息由7折涨到8.5折,请问责任该谁承担? 如开发商只愿意赔偿一点点,我该怎么向开发商索赔损失呢?因为贷款利息是个不定性的(如银行
现在我把情况复述一遍: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9/12/3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五!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并没付违约金。故前去商榷,对方扬言“没钱!房子迟早会给你们的,打官司你们赢了也没钱付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去年新闻网记者前去采访过当地镇长,答复是由于开发商拖欠相关部门电费造成的!现在不知得了什
我是2007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且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交完全部房款后与我们签订了《内部购房认定书》,当时我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注明交房日期,后来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可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与我们签订,直到与我签订的交房日期过了18个月后,我再次找到开发商才与我签订了正式
年前签的合同,付了五万,五楼的,说是今年六月份交工。几年五月份我又花了八千多买了地下储藏室。可现在开放商说城建不让建五楼了,我买的房子泡汤了,他们该如何赔偿
年前签的合同,付了五万,五楼的,说是今年六月份交工。今年五月份我又花了八千多买了地下储藏室。可现在开放商说城建不让建五楼了,我买的房子泡汤了,他们该如何赔偿
我买的商品房,交房日期是今年6月30日,但开发商迟迟不动工,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请问我们该走什么样的途径,怎么计算违约金和赔偿?
我最近买了一栋三手房,因为没有房产证只是和房主签订了一张协议。现在要拆迁了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急待 谢谢
房屋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交付钥匙时所有设施全没有到位,例如,用电是工地临时用,自来水也没有安上,暖气也没有安上等,按照合同书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了.我们去要钥匙时,开发商却给我开一个"提前领钥匙"通知单,而且还要求我们交纳300元楼道对讲费.我们跟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可开发商玩起“躲猫猫”
我在金东区“东城雅苑”买了一套预售房,合同上写着是10年10月分交房的.现在已经11月分了小区里的基础设施都没弄好。他们就要交付了,我们不同意接房。要求他们把基础设施弄好再交付,并按合同给我们违约金。他们拒绝了,我应该怎么办?